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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加裝改裝 貨物稅免稅門檻放寬老車免課

2020.06.05
19:38pm
/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5日電)民眾買車加裝倒車雷達等設備或改裝車身,超過新台幣1萬元免稅門檻需課貨物稅,財政部近日放寬至1.5萬元,且僅針對車輛新領牌照次日起1年內改、加裝行為課稅,不再對「老車」課稅。


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說明,民眾買車經常會有改裝車身或加裝設備的需求,例如將原本車輛的標準配備改成更好的配備,如加裝倒車雷達、汽車導航、換成高級音響等,依法這類的改、加裝行為,近40多年來依法都要課貨物稅,所有車輛改、加裝設備價格超過免稅門檻就要課,不論是在購買多久後多久改裝,即使是老車一樣也要課稅。


賦稅署官員指出,因應物價上漲,近年免稅門檻一路都有調整,從5000元一路拉高,至今年6月4日新解釋令發佈前,門檻為1萬元,新解釋令發佈後,再拉高為1.5萬元。新解釋令還有一項放寬,那就是限縮只對新領牌照次日起1年內的改、加裝行為課稅,1年以上就不再課稅,不會再有老車改、加裝設備的課稅問題。


賦稅署官員表示,根據新解釋令,如果只是車輛修理,也可排除課稅;廠商未將車身的骨架全部拆除,而是以原車身結構抽換部分已銹蝕骨架或已腐壞地枕,或換新內外廂板、座椅、噴漆或換裝座椅變更座位數等,而未重新換裝車身及變更車型者,均屬修理車身性質。


不過,針對車廠的分工改、加裝行為,例如由A車廠出產陽春車,再到B車廠加裝設備,這類在車輛新領牌照前就有的情形,由於性質與消費者自行選擇改、加裝不同,目的是為了讓車子更易於銷售,因此未來將不再享有免稅門檻。


賦稅署官員指出,根據新解釋令,今年11月1日起,前段所述情形,不論整車改、加裝的設備價值多少,一律都要課稅,不能再適用免稅門檻。(編輯:郭萍英)10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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