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放.新聞 / 政治
放.新聞
政治

台版「媒體議價機制」陷牛步!林楚茵不滿公平會「說空話」!要求修法強制數位平台上談判桌

2021.10.04
16:12pm
/ 放言編輯部 高逸帆

林楚茵對李鎂回答不甚滿意,若公平會對內容產製業者利益剝削議題不夠了解,也尚無足夠的法令規範,只會讓談判過程流於形式。她要求,公平會須重新檢視政策,才能站在公平交易角度協助內容產製業者獲得應該取得的分潤。

 

澳洲今年初通過「媒體議價法」,民進黨立委林楚茵也積極倡議制定台版媒體議價機制。她今(4)日質詢公平交易委員會主委李鎂,認為李對內容產製業者遭剝削的議題不甚了解,「講比較空的東西」,因此要求公平會應在《公平交易法》的基礎上,再修法利用強制力使數位平台上談判桌。

 



澳洲通過「媒體議價法」後,法國、丹麥等國也針對此議題向臉書、Google等數位平台談判,不過台版媒體議價機制卻陷牛步。林楚茵問,台灣的媒體集體協商過程何時進行?

 

李鎂表示,根據行政院分工小組,媒體協商進展內容由文化部跟NCC處理,公平會則關心媒體集體議價、聯合行為。

 

林楚茵指出,從各國作法可以看出,媒體議價機制推出前,讓內容產製業者與數位平台進行協商非常重要。她進一步說,根據《公平交易法》第15條第8款允許內容產製業者可基於促進產業發展、經營效率,聯合要求數位平台公平分潤。

 

林楚茵點出2問題,該法令是否有強制力,能讓平台進行分潤討論;第二點則是討論過程中還是要有法源的支持,唯有法律保障,跨國大型公司才會照著做,公平會如何看待?

 

李鎂回應,媒體如果有聯合議價,公平會就會進一步看這些平台的態度與行為,是否有利用市場獨佔、支配力的地位,有任何不公平競爭、限制競爭的情勢,在其磋商過程中觀察是否違反《公平交易法》。

 

針對公平會是否認為數位平台侵害國內媒體在內容產製上應該享有的利潤回饋?李鎂則說,這涉及到市場面、媒體供應鏈、廣告鏈的關係,要了解全部個案才能知道有沒有違法的問題。

 

林楚茵對李鎂回答不甚滿意,若公平會對內容產製業者利益剝削議題不夠了解,也尚無足夠的法令規範,只會讓談判過程流於形式。她要求,公平會須重新檢視政策,才能站在公平交易角度協助內容產製業者獲得應該取得的分潤。

 

 

圖片來源:翻攝自國會頻道

 

最新新聞
延伸閱讀
最新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