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放.新聞 / 政治
放.新聞
政治

本週與地方開會研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訂!徐國勇:將加上罰則、再修嚴!

2021.10.18
17:31pm
/ 放言編輯部 吳栢妤

王婉諭及趙天麟都提到,「住宅法40條」清查不符基本居住水準住宅,落實上恐有一些困難,在政府處理不符條件房屋時,弱勢者後續安置將會成為另一個問題。

 

高雄城中城大火造成46人罹難,讓老舊複合式住宅的管理問題浮上檯面。內政部長徐國勇今(18)日赴立法院報告備詢時表示,本週五(22日)將與地方政府開會,討論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建築法修法,「最重要的是加上罰則」,並讓規範再嚴格一點,相信民眾也會樂見這樣攸關生命安全、財產保障的修法方向。

 

 



民進黨高雄市黨部主委、立委趙天麟質詢時指出,內政部提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可能會修法,但事實上現行法律已有提到,84年以前的公寓大廈其實也必須建立管理委員會,但卻「留了一個後門」。徐國勇接著說,因為該法55條又提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分期、分區、分類(按樓高或使用之不同等分類)擬定計畫」,所以設立管委會的規範也從「應」變成「得」。

 

由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留了這樣一個後門,趙天麟說,就他了解,22縣市不管是從民情、人力等條件來看,都幾乎無法落實設立管委會的規範,所以他希望這次的修法能就此問題深入討論,他也會提出修法版本,盼能與中央一同處理好。徐國勇應和,「除了考慮輕重緩急,更重要的是加上罰則。」

 

另外,趙天麟指出,「建築法」建築物申報簽證辦法部分,雖有規定16樓以上要依公告時間進行檢查,但6至8樓、8至16樓的部分,每3年要檢查一次也是「徒具虛文」,因為法條又把公告時間交由給地方政府決定。

 

徐國勇表示,趙天麟提出的這個問題,週五也將一倂討論,因為目前法律的權力規定是給地方政府自己來決定何時實施、實施的樓層等,這次會跟地方政府討論「再修嚴格一點」,他相信民眾也會樂見,因為這是攸關生命安全、財產的保障。

 

「這次付出太慘痛代價,雖然處理過程中可能會不便,但一定要做。」趙天麟特別提醒,內政部應就相關行政成本進行評估、考量,因為有時候行政成本可能就高於罰金,導致執行面的困難。徐國勇回應,建築法可以「以戶為單位來處理」,像此次案發城中城,媒體揭露套房一坪約7、8萬,總價30萬左右,若一次罰6萬,就將近房子的成本,他相信一層一戶一戶來處理「壓力會出來」。

 

清查不符基本居住水準住宅 應立配套

 

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及趙天麟都提到,「住宅法40條」清查不符基本居住水準住宅,落實上恐有一些困難,對於真正弱勢的民眾來說,在政府雷厲風行去處理不符條件的房屋時,後續的安置、輔導將會成為另一個問題。

 

王婉諭認為,政府必須明確掌握租屋情況,否則弱勢居住在相對不好的環境,但整體租屋市場的租金不斷疊加,他們在毫無選擇的情況下,還是只能住在條件較差的環境中。除了清查居住條件,擬定配套、補助,也必須針對「租屋黑市」提出整體改革。

 

徐國勇首先強調,消防安全不只是租賃房屋,所有房屋都應該處理;而在改善租屋黑市的部分,內政部會提出租金補貼,可以相當程度的處理租屋需求,當然安置也相當重要;最後就如政府近期推動住宅法修法,讓包租代管的免稅額提高到1萬5千元,讓房東有更多誘因,收入不會因為要繳納稅金而變少,希望能讓整體租屋市場更公開透明。

 

 

圖片來源:翻攝國會頻道

 

最新新聞
延伸閱讀
最新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