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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管署今公開高端疫苗合約全文!莊人祥:原保密五年雙方同意提前公開、沒有封存三十年一事

2024.01.16
17:42pm
/ 放言編輯部 吳亦軒

莊人祥並亮出保密合約第四條「契約期限及終止」,表示雙方同意對「機密性資料」保密義務自合約簽數日起滿五年後解除,或是經由雙方另行以其他合約約定解除保密責任...

 

總統大選之前、藍營不斷表示高端疫苗合約「封存三十年」,疾管署今(16)日表示,已接獲高端疫苗生物製劑股份有限公司來函通知,該公司經董事會決議,同意提前公開COVID-19疫苗採購契約,於今日下午四點半公布該項採購契約。疾管署說,「原約定保密期限係至合約簽署日後5年,今日為昭公信,雙方皆同意提前公開。」

 



疾管署說明,依據與高端公司所簽訂的採購契約與保密合約,雙方均必須對契約內容予以保密,此作法比照國際商業慣例,各國政府與疫苗廠商簽訂疫苗採購契約時,均有簽訂保密條款,目的為明訂雙方之義務,使買賣雙方權益皆獲保障,亦為信用基礎,「原約定保密期限係至合約簽署日後5年,今日為昭公信,雙方皆同意提前公開。」

 

疾管署重申,針對各項COVID-19疫苗採購與接種計畫的推動,均秉持專業且以全民健康福祉為優先考量,一切依法行政。

 

疾管署強調,高端COVID-19疫苗採購案過去已受監察院、審計部及立法院的調查與質詢,已充分接受檢驗,並無不可告人之事,檢方偵查相關案件共63案均以「查無不法」簽結,顯示政府並未規避監督或涉及任何不法情事。

 

疾管署長莊人祥在臨時記者會表示,該合約分兩次簽署,跟高端在2021年5月28日簽署採購合約,內容參照行政院公共工程會的財物採購契約範本,由於該範本保密條款不足,雙方在議約過程中有口頭約定、應恪守保密義務,也希望再另外簽訂。

 

莊人祥說,高端公司在2021年6月8日時有Email過來,在採購議約翰履約過程中,會提供許多原物料資訊,為避免原物料價格外流,參酌國際間疫苗緊急採購狀況,各國政府和疫苗廠都沒有對外揭露商業條款,也希望我國增補保密條款、雙方都有保密責任。於是雙方在2021年7月19日增補保密合約,期限為簽署日期滿五年後解除。

 

莊人祥並亮出保密合約第四條「契約期限及終止」,表示雙方同意對「機密性資料」保密義務自合約簽數日起滿五年後解除,或是經由雙方另行以其他合約約定解除保密責任,「的確是保密只有五年,沒有所謂封存三十年的問題。」另外,類似訂有保密條款的合約,2009年10月H1N1也跟採購疫苗的公司有保密七年,不是專門針對高端、聯亞有保密條約,BNT和莫德納也都有保密條款。

 

此外,契約第二條的「履約標的」採購數量、贈送數量,莊人祥說,事實上高端買了五百萬劑,計價部分只有480萬劑,其他20萬劑是高端贈送,贈送依據疫苗研發補助契約、廠商應承諾事項中「若政府承諾採購100萬劑疫苗,將免費供應其中20萬劑」。

 

而在契約第十一條的「履約保證金」,莊人祥指出,依據「政府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辦理緊急採購作業,如無特殊需要、免收保證金,但為了敦促廠商要依契約規定履約、保障機關權益,疾管署仍要求得標廠商於簽約後次日三十日內,繳納契約金額5%的履約保證金。

 

契約第十七條則對「契約終止解除及暫停執行」說明,莊人祥表示,由於多數COVID-19疫苗採購時都未完成臨床試驗,各國國際疫苗廠商也是這樣、都附有條款「若廠商已盡最大努力而無法履約完成者,政府同意已付價金不退還,履約保證金可返還」,由政府承諾豁免廠商產品責任。但由於高端最後EUA成功,沒有用到這一條。

 

媒體問及,為何不在選前公開、要在大選後才公開?莊人祥直回「因為需要雙方同意啊」,高端今天也召開董事會,告知了同意及早公開才公開。

 

針對高端疫苗採購價金810、881元,為何高於預算所編列的700元?莊人祥說明,2020年11月年指揮中心對外說明,每劑700元為估算,不含冷鏈運送和其他作業費用,後來2021年2月到5月期間雙方議價,從賣方最初報價的950元,協商至每單劑881元、多劑量810元。

 

 

圖片來源:疾管署、三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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