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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責?台北市還原時序版本出爐!剴剴死後居然是「這樣做」? 竟致電衛福部問是否啟動重大虐兒辦法⋯

2024.03.22
18:56pm
/ 放言編輯部 王晨芝

台北市社會局下午將「劉姓居家托育人員虐童案檢討及因應作為」專案報告送到各議員手上,內容含剴剴案細節⋯⋯

 

一歲多男童剴剴遭狠心保母虐死案持續延燒,台北市政府社會局今(22)日將該專案報告交至市議員手中,內容包含剴剴出養過程。不過,根據北市提供的內容,社會局接獲剴剴死訊後,居然不是先啟動安置機制,竟先致電給衛福部詢問是否要啟動重大兒虐辦法。



台北市社會局下午將「劉姓居家托育人員虐童案檢討及因應作為」專案報告送到各議員手上,內容含剴剴案細節。

 

據《聯合報》報導指出,該報告指出,本案兒童家庭是新北市社會局脆弱家庭個案,樹鶯社福中心111年1月開案服務案家,剴剴於同年2月出生並開始討論收出養問題,3月由新北市轉介兒福聯盟辦理,兒福聯盟將剴剴委託該單位合作的劉姓保母短期照顧。

 

報告指出,個案未轉介北市服務,仍由新北及兒盟社工持續服務,僅由劉姓保母回報收托小孩,台北市社會局針對保母托育進行訪視及管理。

 

劉姓保母2023年9月4日通知北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自同年9月1日收托剴剴,居托中心依規定於9月26日第一次訪視剴剴。居托中心10月6日通知劉回傳健康表。

 

劉的同住家人確診,12月21日告知居托中心未清消,居托中心訪視員考量平日執行工作會與諸多保母及幼童接觸,為免交互感染,將原排定的無預警訪視時間延後至12月下旬。12月24日剴剴送醫不治死亡,兒盟社工告知外婆及新北樹鶯社福中心,再由新北家防中心通知北市家防中心。

 

12月25日,北市社會局接獲通報,做出5項作為。原立即派員調查,但劉尚在警局做筆錄,未能調查;社會局主動聯繫另一童家長轉托;召開內部會議,並向府級陳報此案;當天下午4點7分依照中央規定通報衛福部社家署;「致電保護司洽詢本案是否適用重大兒童及少年虐待事件實施計畫,保護司認定家外案件不適用此計畫。」

 

12月26日,北市社會局至托育地調查,劉矢口否認,且調查當下環境雜亂、瀰漫濃濃菸味;當天併同調查劉的妹妹,亦陳述一概不知情;再次聯繫另一童家長強制轉托並協助媒合托育資源。

 

12月27日,社會局依登記管理辦法規定函令劉案件調查期間不得新收托兒童;致電社家署確認本案是否適用重大兒童及少年虐待事件實施計畫,社家署表示涉及托育及出養前照顧,跨不同業務,需內部討論,若需要召開重大會議再通知。

 

12月29日,北市向新北社福及兒盟社工聯繫蒐集相關資訊,並完成案家端初步調查。今年1月4日,針對後續行政裁處,北市討論調查報告及事證蒐集方式。北市社會局1月9日致電警察局,知道劉遭羈押。社會局接獲通報後,持續蒐集事證及調查程序,1月12日函發劉針對此案陳述意見,並函地檢署追蹤司法進度。

 

1月19日,家防官致電北市社會局表示劉已遭羈押,無法於劉君住家合法送達陳述意見公函。1月22日社會局第2次函發劉陳述意見(送達看守所)。

 

1月23日,劉的丈夫收訖第1次陳述意見函。1月26日看守所回復劉禁止通信,無法轉交陳述意見公函。1月30日至3月8日,北市社會局五度與台北地檢署聯繫案件,包含1月30日與2月1日、5日、23日及3月8日。3月11日社會局電洽台北地檢署追蹤司法進度。3月12日市長蔣萬安主持府級會議,由社會局報告這期間的策進作為,會中決策7項守護計畫。

 

3月13日,蔣萬安主持府級精進討論會議,研討本次社會安全網漏洞的策進四個方向;北市社會局召開兒少保護專案研商會議,決議處分劉廢止登記證書並公告姓名。3月14日蔣萬安參加行政院院會提出社安網4項建議。

 

3月15日,北市在基北北桃合作交流平台第2次市長層級會議決議,共推兒童保護7+1政策;北市社會局参加衛福部檢討會議;地檢署檢察官來電索取剴剴送托保母相關資料,列入偵查內容,並提醒應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請北市社會局務必留意。

 

3月19日,副市長主持「本府幼兒專責醫師制度社政與衛政聯繫會議」,討論幼兒專責醫師制度落實方式。3月20日召開北市府托育制度管理委員會,討論本案相關因應作為。3月21日副市長參加行政院會,提出北市府幼兒專責醫師制度精進制度。

 

 

圖片來源: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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