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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許淑華、林智堅論文涉抄襲兩案結果雙重標準 翁達瑞:抄襲判定不能「一國兩制」!

2022.10.12
15:08pm
/ 放言編輯部 張松筠

國民黨南投縣長參選人許淑華的逢甲大學經營管理學院碩士論文涉抄襲一案,逢甲大學經過兩個月審查,11日完成審查程序,判斷許淑華的論文涉及「不當引述」,但未達到違反學術倫理情節重大應予撤銷學位的程度,只要求限期完成學位論文修正,送交學校備查。對此,美國教授翁達瑞(本名陳時奮)以此比較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論文抄襲案,認為台大與逢甲都是同一個國家的大學,受同一套法律管轄,抄襲的判定與學位的頒發,不應出現『一國兩制』的情況」。

 

國民黨南投縣長參選人許淑華的逢甲大學經營管理學院碩士論文涉抄襲一案,逢甲大學經過兩個月審查,11日完成審查程序,判斷許淑華的論文涉及「不當引述」,但未達到違反學術倫理情節重大應予撤銷學位的程度,只要求限期完成學位論文修正,送交學校備查。對此,美國教授翁達瑞(本名陳時奮)以此比較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論文抄襲案,認為台大與逢甲都是同一個國家的大學,受同一套法律管轄,抄襲的判定與學位的頒發,不應出現『一國兩制』的情況」。

 



翁達瑞在臉書發文指出,不久前台大的學倫調查判定林智堅的碩士論文涉及抄襲,而且情節重大,必須撤銷學位。相較於逢甲對許淑華的寬容,台大對林智堅的懲處可稱極端嚴厲。他認為台大與逢甲屬同一國家的大學,應該接受同一套法律的管轄,抄襲的判定與學位的頒發,不應出現「一國兩制」的情況,「抄襲情節不能漫無標準」。翁達瑞以媒體報導的內容分析,許淑華的論文有227頁,有32頁涉及不當引述(約14%),反之,林智堅的論文有96頁,有抄襲嫌疑的內容總共有三頁左右(約3%),他認為若要比較抄襲的百分比,許淑華的情節比起林智堅要嚴重許多,在逢甲的判定,14%的抄襲情節不算嚴重,在台大的判定,3%的抄襲則屬情節重大。因此,翁達瑞再次強調抄襲情節的輕重不能漫無標準,任由各校自行判定,「學倫用詞不能各憑喜好」。

 

翁達瑞提到,逢甲對許淑華的調查,做出「不當引述」的判定,但是台大則直接使用「抄襲」一詞去判定林智堅的論文,他認為兩校都在刻意操弄學倫名詞。他分析教育部頒佈的學術倫理規範,並無「不當引述」一詞,凡是未註明出處的引述就算「抄襲」,若出處註明不當,且情節重大者,也算抄襲。他認為,許淑華的「不當引述」就是未註明出處的引述,按照教育部的規範,許淑華的犯行就是抄襲。他呼籲逢甲大學不應玩弄學倫名詞,企圖為許淑華脫罪。學倫名詞的使用不能每個學校各憑喜好,無視教育部頒佈的學倫標準,「學倫懲處不能各行其是」。

 

另外,翁達瑞提到學位授予法,根據規定,只要學位論文涉及抄襲,學校授予的學位就應該撤銷,沒有任何例外,這也是台大撤銷林智堅學位的法源依據。學位授予法並無「不當引述」的懲處,所謂的抄襲就是沒有註明出處的引用,根據美國學界的定義,不當引述包括沒有使用括號、出處標示不完整、或出處標示錯誤等,「這些不當引述也都算抄襲」。翁達瑞認為,逢甲大學刻意玩弄學倫名詞,用「不當引述」替換「抄襲」一詞,企圖幫許淑華規避學位授予法的懲處,這如同用「取人性命」替代「殺人」一詞,或用「借用公款」取代「貪污」,為的是幫嫌犯躲避該有的刑責,他呼籲,學倫懲處要有全國性的標準,不能每個學校各行其是,「學倫證據不能各取所需」。

 

翁達瑞認為許淑華涉及論文抄襲的證據明確,被抄襲的縣府文件也有公開發表,抄襲受害人甚至出面為許淑華說情。但林智堅論文涉及抄襲的調查,「台大私吞關鍵證據,為的是排除反方向抄襲的可能」,逢甲大學對證據明確的抄襲,不只認定寬鬆,還百般為許淑華脫罪,台大對證據不明確的抄襲,不僅認定嚴格,還祭出最嚴厲的懲處,甚至召開記者會公審林智堅。他呼籲,「抄襲證據的認定要有嚴謹的標準,不能讓每個學校各取所需」,教育部應主動介入糾正。

 

最後,他根據學位授予法的規定,提到若學校的學倫處理有違法或不當的疑義,教育部應予以糾正。若學校不服糾正,教育部可進行複審,並對學校提出處理建議。對不願採行建議的學校,教育部更可施以處罰。「台大與逢甲的學倫調查判定,明顯出現『一國兩制』的情形」,如果台大的判定正確,逢甲就要接受糾正,如果逢甲的判定正確,那台大就要接受糾正。「台大與逢甲的判定是強烈的對比,不可能都正確,對『一國兩制』的抄襲判定,主管機關教育部不能坐視不管」。

 

 

圖片來源:翁達瑞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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