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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未提出任何證據…黃帝穎喊話高虹安拿出兩項關鍵:遲早被檢驗,何不現在提出?

2022.11.04
14:54pm
/ 放言編輯部 呂雲笙

黃帝穎說明,第二項應提出的證據就是高虹安自行募款民眾黨應繳責任額60萬元的單據,如果高虹安沒有「公款私用」,沒有拿李姓助理的公費60萬私繳自己的民眾黨政治獻金責任額,拿出自行募款的單據「其實很容易」。更喊話高虹安:「別把檢調當成拖延戰術的工具,證據遲早被檢驗,何不現在就提出?」

 

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公費助理事件持續延燒,高虹安喊話將針對不實言論提告,面對拿出民眾黨責任金收據的要求,高虹安仍然以這樣的要求「很奇怪」進行反駁。律師黃帝穎今(4)日在臉書發文,指出高虹安如果沒有說謊,一天之內就可以拿出證據,但至今仍拿不出任何證明,喊話:「證據遲早被檢驗,何不現在就提出!」

 



黃帝穎表示,高虹安是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職權詐取財物罪,關鍵有兩項證據,如果高虹安沒有說謊,其實一天就能拿出來。首先就是李姓助理任職超過一年的客觀證據,舉凡出席協調會的簽名表、具名承辦公文以及會議記錄,都屬於國會助理日常會經手的文件,如果高虹安沒有說謊,提出這些證據相當容易。

 

黃帝穎說明,第二項應提出的證據就是高虹安自行募款民眾黨應繳責任額60萬元的單據,如果高虹安沒有「公款私用」,沒有拿李姓助理的公費60萬私繳自己的民眾黨政治獻金責任額,拿出自行募款的單據「其實很容易」。更喊話高虹安:「別把檢調當成拖延戰術的工具,證據遲早被檢驗,何不現在就提出?」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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