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固然是最接近疾病與死亡的族群,不要寄望他人的同情。年輕人有自己的世界,老年離他們很遙遠。被人主動讓座很溫暖。討來的、爭來的博愛座,坐得沒有尊嚴,何必呢?
乘客因博愛座讓座問題起衝突,釀成暴力事件,北捷近日連續發生兩起。捷警隊分析統計資料顯示,今年1至5月受理捷運系統內因細故釀成糾紛案件多達427件,其中座位糾紛計有22件。這是不小的數字。
道德治國能改嗎?
廢除博愛座,把讓座之舉回歸民眾自發的愛心,固然是免除糾紛的釜底抽薪之計,看情況難以實現。我們的官員仍有「道德治國」觀念,再者,國外地鐵也設有優先座,廢除博愛座,有損政府所重視的國家形象。
北捷博愛座的使用原則,表面上是強制性,實質上是建議性,如果維持目前的模糊狀態,讓座糾紛將層出不窮。
我們很少聽聞民眾爭停身心障礙者專用車位發生糾紛,是因為這種車位有「身障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作為使用憑證,違規佔用者可依《道交條例》及《停車場法》處罰鍰。身障專用車位的使用方式,如果像博愛座那樣維持「建議」性質,不但身障者得不到專用車位,少數身障車主也可能拿他人的車子出氣。
北捷靠車廂門口處醒目的深藍色座椅,以及上方大大的「博愛座」貼牌,給不少民眾的印象是:博愛座的使用是有強制性的。自認符合使用資格的乘客,以此要求使用者讓座。
博愛座使用原則如下
但是,北捷最新公布的博愛座使用原則:「身心障礙者、孕婦、行動不便、抱小孩、身體不適、年長者或有其他實際需求者等,均可優先使用」,並無相對的罰則,所以它只是道德規勸。
北捷所提出的優先使用者,有太多模糊空間讓民眾各自解釋,造成乘客之間的爭執。
有些身心障礙不是外顯的。孕婦懷孕初期也不是外顯的。什麼樣的狀態才算行動不便?「身體不適」更是任人解釋,頭痛、肚子痛、上班很累都可以是。至於年長者優先,無形間鼓勵年長者和年輕人爭博愛座,儘管《老人福利法》定義的老人是年滿65歲以上的人。至於「有其他需求者」,等於是任憑乘客各唱各調。占用博愛座滑手機的人,可以說他需要博愛座處理公事。
曖昧的文學語言導致紛爭
北捷設置博愛座的法律依據是《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這項法律規定,「未提供對號座之大眾運輸工具應設置博愛座」,優先乘坐的對象是「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老弱婦孺」是曖昧的文學語言,不是法律用語。
交通部《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指定優先乘坐博愛座的對象是「行動不便者」,也不夠明確。
北捷車站詢問處有博愛識別貼紙、好孕胸章供需要博愛座的乘客免費索取,不需證明文件。可能因為宣導不到位,我搭北捷多年,從未看過有乘客使用。
北捷是國內軌道運輸的領頭羊。在衛福部修改《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博愛座使用規定前,北捷可做的是在車站加強宣導博愛識別貼紙、好孕胸章,以此作為博愛座使用依據,減少讓座糾紛。
理論上,博愛座空出時,任何人都可以坐。然而,坐上博愛座的人往往專心滑手機,不會注意周圍是否來了需要博愛座的人,糾紛經常發生在有需要者要求讓座。空出的博愛座,可以讓有需要的人順暢無阻地取得座位。北捷可在車廂以廣播宣導,請民眾把博愛座空出,留給有需要的人。
修法外、長者也要有心理建設
衛福部的修法方向是維持博愛座,那麼使用者的條件應明確規定,避免曖昧,並可考慮加入罰則。沒有罰則的法條只是空談,並可能使得民眾扮演懲罰者。
至於搭乘北捷的長者們,我建議做一些心理建設。
敬老尊賢是華人的傳統觀念。現代社會是人人平等,不因年齡有所不同。
老人固然是最接近疾病與死亡的族群,不要寄望他人的同情。年輕人有自己的世界,老年離他們很遙遠。
被人主動讓座很溫暖。討來的、爭來的博愛座,坐得沒有尊嚴,何必呢?
除非有重大傷病,大可忘掉自的老,自立地活者,自在地活者。
(圖片來源:Facebook/爆廢公社二館,翻攝「Threads」@wuuxinn_;示意圖製作:放言視覺設計部 傅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