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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能貪污藍又多一例!鄭天財接受9廠商供養收700多萬「掛名特助」...北檢求刑10年以上

2025.12.24
10:51am
/ 放言編輯部 吳亦軒

檢調訊後認定鄭天財接受廠商供養長達3、4年之久,對各廠商提出要求均照單全收,形同出售立法委員權力,戕害甚大,建請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處10年以上徒刑。

 

藍委鄭天財涉嫌接收「綠能、建商、報關業」等9家廠商供養長達3、4年之久,金額高達700多萬,贊助廠商可掛名為辦公室特助,需要行政機關協助時,鄭天財就會出面相助。台北地檢署今(24)日偵結,認定鄭天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求刑10年以上徒刑。

 



檢調查出,鄭天財涉嫌於2020年擔任立法委員期間,透過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介紹,結識鑫峸公司負責人江俊昇、盛隆建造公司董事長林言峰、商越金屬公司董事長林勇全、環球車輛公司董事長吳有世、賀騰公司負責人羅絜騫、亞鋒建設公司董事長鄭詩雋、洧豪公司負責人陳洧豪、祥雲報關公司實際負責人李承峰及達裕國際運通公司董事長林高任(已歿)等9名公司負責人或董事長,利用贊助原住民豐年祭等活動名義索賄或定期支付1到10萬元不等賄款,雙方建立長期供養關係。

 

其中,贊助廠商可以掛名為「立法委員鄭天財國會辦公室特助」,遇公司需要行政機關協助或協調時,鄭、張二人則會出面協助。

 

偵辦人員調查,鄭天財共收受36至151萬元不等賄款,幫忙協助排除9家廠商運作上的問題。其中包含協助派員參加關務署貨物APP實名認證所衍生的議題、釐清建商被檢舉案件、海關貨物毀損陳情等狀況。收賄金額高達724萬元,13萬元匯入執行長張騰龍戶頭內。

 

檢調訊後認定鄭天財接受廠商供養長達3、4年之久,對各廠商提出要求均照單全收,形同出售立法委員權力,戕害甚大,建請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判處10年以上徒刑。

 

 

圖片來源:三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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