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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鞍溪堰塞湖洪災農地修復 專案休耕申報至2/6

2026.02.02
17:56pm
/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2日電)馬太鞍溪堰塞湖洪災造成多處農田淹埋,為協助受災農友,經花蓮縣府爭取,農業部特別訂定專案休耕計畫,納入「農糧產業調整與轉型計畫」給付,即起受理申報至2月6日。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2日電)馬太鞍溪堰塞湖洪災造成多處農田淹埋,為協助受災農友,經花蓮縣府爭取,農業部特別訂定專案休耕計畫,納入「農糧產業調整與轉型計畫」給付,即起受理申報至2月6日。


花蓮縣政府今天發布資訊表示,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堤對在地農業造成嚴重衝擊,許多農地仍在復原階段,無法立即恢復耕作;縣府持續與農業部及相關單位合作,透過專案休耕與各項補助措施,減輕農友經濟壓力,讓農民在復建過程中安心生活、逐步重建家園。


農業部訂定專案休耕計畫,納入115年「農糧產業調整與轉型計畫」(原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辦理。花縣府農業處長陳淑雯說明,此計畫包含專案休耕給付、各項轉(契)作、生產環境維護(即農友所稱休耕)、自行復耕種植登記及繳售公糧稻穀等措施。


凡符合資格且有意願參加的農友,可於1月2日至2月6日申報期間,至全台任一鄉(鎮、市、區)公所或農會辦理;屬「小地主大專業農」者,至輔導農會申報。


農業處指出,專案休耕給付適用對象為光復鄉、壽豐鄉、萬榮鄉及鳳林鎮等地,原供農作使用,因颱風樺加沙侵襲、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堤受災,致暫無法恢復耕作之農業用地。


補助標準為每公頃每期作新台幣4萬4000元,全年最多核給2期作,合計最高8萬8000元;申報專案休耕措施的土地無須種植綠肥或辦理翻耕,且不得種植綠肥、景觀作物以外的作物,也不得從事經濟活動或其他事業生產。


縣府指出,針對颱風樺加沙造成的農業災損,持續配合中央推動各項輔導措施;統計至1月30日止,農業部已核發農業天然災害救助金2334萬元、農地復原重建補助4600萬元、購置農機補助3080萬元,並辦理果樹專案輔導廢園及新植費469萬元,相關案件仍持續審核核定中,期盼加速協助受災農民完成復耕與重建。(編輯:陳仁華)115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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