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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擬修著作權法 商場播BGM歌手也能收使用費

2026.05.15
16:11pm
/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戴雅真東京15日專電)日本政府今天內閣會議決定提出著作權法修正案,擬創設「唱片演奏.傳達權」,未來咖啡廳、餐廳、飯店及購物中心等商業場所播放背景音樂(BGM)時,除了作詞、作曲者外,歌手、演奏者與唱片公司也能獲得使用費,目標本屆國會完成修法,公布3年內實施。


朝日新聞、共同社報導,依照現行制度,商業設施播放音樂時,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JASRAC)等團體會向業者收取使用費,再分配給作詞、作曲者,但沒有向歌手、演奏者以及唱片製作公司支付報酬。


熟悉著作權法的律師橋本阿友子表示,雖然表演者和唱片製作人被賦予類似作詞、作曲者著作權的「著作鄰接權」,但相關保護並不充分。這次修法新增「唱片演奏.傳達權」,使得擁有著作鄰接權的歌手與唱片公司也能獲得BGM使用費。


日本文化廳指出,目前全球已有超過140個國家與地區導入相關制度,包括歐洲與韓國等地。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38個會員國中,目前僅剩日本與美國尚未實施。


由於日本未建立相關制度,即使日本歌曲在海外商業場所播放,日本歌手與唱片公司過去也無法取得使用費。如果著作權法修正通過,依據外交互惠主義原則,在設有向歌手支付BGM使用費的國家或地區播放日本音樂時,日本的歌手與演奏者也能獲得相應報酬。


J-POP與日本動漫歌曲在海外人氣持續攀升,要求建立相關制度的聲浪日益高漲。日本政府將音樂在內的內容產業定位為「基幹產業」,並納入日本首相高市早苗政權加強投資的17項成長戰略領域之一,希望藉由完善制度,擴大日本藝人獲得的報酬。


不過,新制度也將增加商業設施業者的負擔。由餐飲業與旅館業者等組成的「全國生活衛生同業組合中央會」已表態反對立刻導入新制度。文化廳表示,未來仍需針對使用費金額、徵收方式及制度宣導等協調,因此將預留約3年的準備期後再正式實施。(編輯:唐聲揚)11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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