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15日電)高公局統計,今年前4月國道A1交通事故共27件,其中分心駕駛占14件、占逾5成,較去年的38%增加;高公局今天呼籲,在國道行駛應遵守不恍神分心、不看3C產品、不拿撿物品原則。
高速公路行車環境與一般道路不同,其行車速度較快、容錯空間極小,一旦分心或疲勞駕駛,即使短短數秒,車輛仍會前進數十至上百公尺,若前方車輛減速或發生突發狀況,往往難以及時反應,易衍生追撞事故。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副局長彭煥儒今天在記者會中表示,國道A1交通事故(24小時內死亡)近期死亡人數,很多都是分心駕駛所造成,「雖然以前是滿高的,但現在有點往不好的方向去走。」
高公局交管組科長李佳訓指出,根據統計,去年國道A1事故共69件,分心駕駛占26件、占約38%;今年1至4月國道A1事故共27件,造成30人不幸喪生,其中因分心駕駛有關共14件,占比逾5成,其導致死亡人數高達14人。
高公局進一步列舉分心駕駛常見樣態,包括行車過程中低頭滑手機、設定導航、觀看影片、恍神打瞌睡、拿取或撿拾物品,或是轉頭與乘客熱切交談等。
針對日益增多恍神分心所致事故,高公局呼籲,民眾牢記國道行駛「3不」原則。
第一,不恍神分心:隨時保持充足精神,若自覺疲勞,應進入服務區稍作休息。
第二,不觀看3C產品:行車前應先設定好導航,並將手機置於固定座,嚴禁行進間撥打或操作。
第三,不拿撿物品:車內物品應預先妥善固定,若東西掉落,千萬不要在行駛中撿拾,應待至安全區域停妥後再行處理。
高公局提醒,用路人行駛國道,應隨時保持高度專注,以確保自身及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編輯:陳仁華)1150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