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25日電)毒駕頻傳,董氏基金會指出,「喪屍煙彈」依托咪酯煙油彈多以電子煙設備當載具,呼籲中央與地方衛生、警政等單位,都應加強稽查,避免電子煙載具成為毒品與非法菸品流通管道。
近日接連發生毒駕車禍事件,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今天下午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情況確實有愈來愈嚴重的趨勢,以依托咪酯煙油彈為例,主要使用的載具就是電子煙設備,如果能更積極查緝電子煙產品與載具,對遏止毒品煙油流通、降低毒駕風險,將能產生明顯效果。
林清麗說,電子煙載具本身就需更完善的管理措施,唯有進一步強化管制與執法,才能有效攔截違法產品流入市場。由於部分加熱菸品項在通過審查後已可合法上市,業者便可能利用「加熱菸」作為掩護,部分業者以「加熱菸」作為招牌,實際上卻販售電子煙產品。
林清麗分享民眾反映,在販售加熱菸的場所中,確實有同步販售電子煙的情形。以過去幾年查緝非法電子煙、加熱菸的困境來看,實際執法並不容易,這是一種「暴利產業」,除了高額利潤外,菸品本身具有成癮性。
林清麗說,業者看中的往往是消費者長達5年、10年,甚至數十年的持續消費利益,直到健康惡化為止。在這樣的利益驅動下,部分業者便會遊走於法律邊緣,試圖規避規範,同時持續吸引年輕人接觸並加入吸菸行為。
林清麗重申,中央政府與地方衛生、警政等相關單位,都應進一步加強查察、稽核與跨部會合作,避免電子煙載具成為毒品與非法菸品流通的管道,並降低對年輕族群及公共安全造成的危害。
菸害防制法修正條文自112年3月22日實施,根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截至今年1月31日的數據,衛生機關實體加網路稽查違法新興菸品計97萬餘家件次,處分1萬84件,包含電子煙3266件、加熱菸6818件。裁罰新台幣8.8億元,其中網路平台204件、違法使用電子煙或加熱菸2033件。(編輯:陳清芳)1150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