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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6億不尋常!證嚴法師早提質疑至今無解!慈青陳紀任:受騙不會動搖慈濟,拒絕回答才會磨損信任

2026.08.09
19:53pm
/ 放言編輯部 鄒景禹

曾參與慈青、家族長期護持慈濟的陳紀任,發表長文〈行善要有智慧——一個老慈青,寫給慈濟〉,以自己與慈濟超過30年的淵源為起點,檢視慈濟基金會在BNT疫苗採購過程中支付3000萬美元、約新台幣10億6198萬元委任報酬,最終遭到詐騙所暴露的治理問題。

陳紀任表示,自己終生景仰證嚴法師,父母一生護持慈濟;父親退休前長期擔任慈濟法律顧問,母親則把後半生投入訪貧及獨居老人照顧工作,自己也在30多年前參加慈青。

 

正因理解慈濟志工如何在災難發生時第一個抵達現場、在疫情最嚴峻時把物資一箱一箱送進醫院,以及每個月一家一家募集善款,他無法把10.6億元遭詐騙一事「當成新聞看過就算了」。

 

陳紀任指出,這筆鉅款來自無數捐款人的信任,「那10億6000萬,也是這樣一塊一塊來的」,因此慈濟不能只以被害人身分要求返還犯罪所得,也必須向社會說明,整個組織的治理與內控為何沒有及時攔下這筆支出。

 

慈悲做到了,治理沒有跟上

 

陳紀任引用慈濟所強調的「慈悲喜捨」及「事理圓融」指出,行善不能只有慈悲,也必須以智慧保護善款;當慈善組織發展到一定規模,智慧便不能只停留在個人心念,而應落實為制度。

 

他指出,錢要有人管理、決策要有人追問、紀錄要有人檢視、疑問要有人查證,這些機制加總起來就是治理,「治理不是管理技術,是讓善心不被辜負的方法」。

 

陳紀任認為,個人的內省是檢查起心動念,組織的內省則是回頭檢查制度與流程是否存在漏洞。慈悲、智慧、治理與內省是一條相連的線;在這起事件中,「慈悲那一半,慈濟做到了。治理那一半,我們沒有跟上」。

 

疫苗確實買到,被詐的是另一筆委任報酬

 

陳紀任首先釐清,慈濟捐贈的500萬劑BNT疫苗確實從2021年9月2日起分批抵台,與台積電、鴻海/永齡基金會捐贈的疫苗合計1500萬劑,全數交由政府運用。

 

遭詐騙的並非疫苗本身,而是慈濟以「協助取得疫苗」為名支付的委任報酬,金額為3000萬美元,折合新台幣10億6198萬1295元。台中地檢署已於8月6日起訴17人。

 

陳紀任因此提醒,「慈濟花10億元買到假疫苗」並不正確;但以「政府當年沒有阻擋疫苗」為由,推論慈濟的內控沒有問題,同樣混淆了兩件不同的事情。

 

依慈濟公開資訊,政府於2021年7月1日同意慈濟比照台積電、鴻海模式專案辦理疫苗採購,首批疫苗於9月2日抵台,500萬劑直到2022年1月27日全數送達。

 

然而,相關委任報酬自2021年7月起分4期匯出,最後一筆直到2022年3月才支付,時間已在最後一批疫苗到貨之後。

 

陳紀任質疑,4期款項始終依據最初簽訂的合約支付,但每一期付款前,慈濟是否曾確認受託方實際引介了誰、促成哪些談判、提供什麼具體服務,以及疫苗究竟是哪一段流程因其協助才能取得?

 

他直言:「沒查就簽,簽了就付,疫苗到齊了還在付。」

 

最高層曾提出疑問,為何沒有形成查證行動?

 

陳紀任援引起訴書內容的相關報導指出,2021年7月19日,慈濟基金會執行長顏博文曾傳訊給律師陳昱瑄,表示呈給證嚴法師的500萬劑疫苗採購簽呈中,費用被拆成疫苗費、李易儒所屬公司的接洽費及冷鏈費3部分。

 

顏博文並轉達證嚴法師的疑問:「上人不解,為何會有後面這兩部分。」

 

陳紀任表示,自己讀到這句話時,「坐在那裡很久沒動」。他認為,這句話顯示異常費用已被寫入簽呈,證嚴法師也看見並提出質疑,內控的警示燈實際上已一路亮到慈濟最高層。

 

但接下來的問題是,這項疑問又被交回收取費用一方的陳昱瑄回答。

 

依陳紀任引用的報導內容,陳昱瑄除以法律專業說法解釋費用,還被指曾建議慈濟將相關款項在會計科目列為「他項費用(雜項費用)」;對外則統一說明慈濟比照台積電、鴻海,以1.75億美元採購疫苗,另外3000萬美元由慈濟「自行吸收」。

 

陳紀任批評,治理最基本的原則之一,就是對費用產生疑問時,不能只向收費的一方求證。「上人問了一個對的問題,卻交到了不該交的人手上。」在這套說明提出後,慈濟的付款並未停止。

 

法務、董事會與會計師為何都沒接住?

 

陳紀任進一步整理慈濟在採購過程中的4道治理關卡,包括最高層、法務、董事會及會計師。他認為,每一道關卡都存在,也都各自運作,卻沒有一道真正攔下10.6億元支出。

 

慈濟於2021年將法務室升格為法務處,職掌包括契約審閱。陳紀任指出,法務可以審查合約條款是否成立,但合約在法律上有效,與費用是否合理、服務是否實際履行,仍是不同問題。

 

慈濟2020至2021年永續報告則載明,2020年至2022年5月間,董事會共召開13次會議,其中5次為臨時董事會,主要用於快速回應及決策購買BNT疫苗與慈善援助需求,平均出席率超過92%。慈濟發給志工的內部信也表示,疫苗採購程序經董事會核准。

 

陳紀任指出,當時慈濟董監事具有企業經營、公共行政、醫療及非營利組織治理等專業背景。執行長顏博文曾任聯華電子執行長;董事陳威仁曾任內政部長、行政院秘書長;台大教授馮燕曾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專長包括非營利組織治理;閻雲則曾任台北醫學大學校長。

 

但5次臨時董事會的會議紀錄並未公開,外界無法得知3000萬美元委任報酬是否曾被提出討論,也不知道是否有董事提出與證嚴法師相同的疑問。

 

慈濟2021年度財務報表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並於2022年5月20日出具無保留意見。陳紀任強調,這未必代表會計師失職,因為財報查核主要確認款項是否確實支付、帳務是否正確,不負責判斷該筆支出是否必要,或收款方是否具備履約能力。

 

陳紀任認為,最高層提出疑問、法務審查條款、董事會核准採購、會計師查核帳務,但4道關卡都沒有完成一件最直接的查證工作:詢問台積電或鴻海,是否也曾支付相同性質的費用。

 

依檢方認定,台積電及鴻海並未聘請相關中間人。

 

陳紀任直言,面對一筆10.6億元的支出,慈濟可能只需要一通電話便能完成初步核實;關卡多、查證容易、金額龐大,最終卻沒有任何一道程序停下付款,已不是單一人員疏失,而是整體治理出了問題。

 

質疑其實曾經出現。證嚴法師問了,依相關報導,顏博文也曾對費用提出疑問;但質疑停留在原地,並未轉化成獨立查證或停止付款的具體行動。

 

政府於2021年7月1日同意專案辦理,疫苗其後陸續到貨,原本就是最自然的重新檢視時間點。既然疫苗循政府專案管道取得,這筆委任報酬是否仍有必要繼續支付?然而4期款項一路支付至2022年3月,這個問題始終沒有攔下款項。

 

慈濟年報顯示:疫苗走的是政府專案管道

 

陳紀任另比對慈濟2021年度報告書中的「疫苗採購捐贈行動」時間軸,內容列出向衛福部申請專案輸入、政府同意專案辦理、完成法律文件簽署、完成採購及捐贈合約、首批疫苗抵台及全數送達等6個節點。

 

陳紀任指出,時間軸中沒有任何節點提到陳昱瑄所屬的鈺達公司;其中第2個節點更明確記載,政府同意「比照鴻海/永齡、臺積電模式」專案辦理慈濟捐贈疫苗事宜。

 

換言之,從2021年7月1日起,慈濟便知道自己採取的是與台積電、鴻海相同的政府專案模式。陳紀任因此質疑,既然台積電、鴻海與慈濟走的是同一條路,為何慈濟沒有查證另外3000萬美元委任報酬的必要性?

 

陳紀任並引述調查局新聞稿內容指出,相關疫苗數量及金額,早已由鴻海、台積電採購團隊與上海復星談妥;政府負責發函授權、出面背書及承擔免責,德國部分則涉及國家層級往來。

 

若整條採購鏈的每一個環節都已有負責單位,外部顧問公司究竟完成哪一部分工作,慈濟有責任說明。

 

「這條鏈上每一段都有人負責。沒有一段,是外面的顧問公司在做的。那筆10億6000萬,買到的是什麼?」

 

10.6億元在財報裡「沒有自己的名字」

 

陳紀任也檢視慈濟110年度財務報表,發現報表中沒有「他項費用」或「雜項費用」這一科目。

 

慈濟收支餘絀表的支出分為業務支出、行政管理支出、銷售貨物或勞務成本、附屬作業組織支出及其他支出5類;業務支出附註再分為國內慈善、國際慈善、醫療志業及教育志業。

 

陳紀任指出,這筆委任報酬應未列入「其他支出」,因為該項目110年度為3億7611萬元,甚至較前一年減少462萬元。相較之下,「國內慈善支出」由109年度的28億6098萬元,增加至110年度的89億6908萬元,一年增加約61億元;慈濟年報分類中的台灣「災害救助」則為62億6269萬元。

 

由於委任費橫跨110年及111年支付,全部10.6億元是否都列入110年度,僅憑公開財報無法判定。陳紀任真正質疑的是,整份財報沒有任何科目或附註,單獨揭露這筆支付給顧問公司的鉅額委任報酬。

 

「錢確實花了,帳也記了,會計師也簽了無保留意見。但在整份財報裡,這筆10億6000萬沒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名字。」

 

慈濟兩份聲明只談求償,沒有檢討自身流程

 

陳紀任也檢視慈濟8月6日發布的聲明,以及8月7日透過理律法律事務所提出的3點聲明。

 

他指出,慈濟8月6日的聲明列出「確保善款嚴謹運用」等4項疫苗採購原則,說明疫苗採購總額、單價上限、會計師認證及主管機關查核,卻沒有直接提到3000萬美元委任報酬。

 

陳紀任認為,慈濟支付給疫苗供應方的1.75億美元與台積電、鴻海相同,遭詐騙的是另外支付的3000萬美元,因此以疫苗單價合理作為說明,並未回答外界真正追問的問題。

 

慈濟聲明以財報經會計師認證、接受衛福部查核作為說明,但陳紀任重申,會計師確認的是帳務,不能取代對交易合理性及服務履行情形的查證。

 

兩份聲明也未提到2021年7月19日的簽呈、費用被拆成3部分,以及證嚴法師曾對後兩項費用提出疑問。

 

至於慈濟表示「本會並無調查權」,陳紀任認為,慈濟確實可能直到2026年調查局從可疑金流反向追查、主動聯繫核對後,才知道自己遭到詐騙;但外界質疑的並不是慈濟為何沒有自行偵辦犯罪,而是為何在數年間沒有進行結案驗收、內部稽核,或請外部律師重新檢視合約,確認10.6億元究竟換得哪些服務。

 

理律法律事務所8月7日的3點聲明,則包括感謝檢調、代理慈濟出庭,以及被告若經判罪,將請求發還犯罪所得並保留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權利。

 

陳紀任表示,慈濟當然應全力追回十方善款,但公益法人在10.6億元遭詐後,不能只說明如何把錢拿回來,卻沒有一句談及自身治理與制度檢討。

 

他也注意到,慈濟聲明提到「也會採取必要之措施捍衛慈濟基金會、慈濟人與十方捐款大德之權益」。陳紀任認為,這雖是法律文件常見寫法,但指向並不清楚,已有人將其解讀為對外界議論的警告,因此希望慈濟進一步說明。

 

近九成捐款人次捐款不超過500元

 

陳紀任引用慈濟2021年公開資料指出,以捐款人次計算,100元以下捐款占62%,101元至500元占27%,換言之,將近九成捐款人次的金額在500元以下。

 

若以總金額計算,1001元以上捐款占60%,企業及非營利機構則占17%。陳紀任認為,無論是捐出100元的民眾,或經董事會決議捐出上億元的企業,都是基於信任,並期待指定用於疫苗的款項確實投入疫苗採購。

 

慈濟110年度財報中的「專案收入」,也由前一年的6億2349萬元增加至35億1656萬元;慈濟在收支說明中寫明,增加原因包括「2021年執行BNT疫苗捐購」。

 

當年的捐款結構也與過往不同。企業及非營利機構捐款占慈濟全年捐贈收入17%,前一年僅為7%;台泥、仁寶等上市公司也經各自董事會決議捐款。

 

陳紀任因此強調,這筆錢不是抽象的組織資產,而是個人與企業基於特定目的交付的善款,慈濟有義務向捐款人說明實際用途及後續處理。

 

「無論是捐了100元的阿嬤,還是經董事會決議捐1億元的公司,他們的立場是同一個:我指定這筆錢去買疫苗,那它有沒有真的去買疫苗?」

 

陳紀任提出5項要求:公開董事會紀錄、由外部人士調查

 

陳紀任最後提出5項具體建議,懇請慈濟考慮。

 

第一,公開5次臨時董事會會議紀錄,讓外界了解委任報酬是否曾被討論、哪些人出席、是否有人提出不同意見,以及管理階層如何說明。

 

陳紀任指出,如果紀錄顯示有董事問過,而管理階層答得不清楚,應檢討資訊如何上呈;如果從頭到尾沒有人提出問題,便應檢討董事會如何運作。無論是哪一種結果,都比外界現在一無所知更有助於找出問題。

 

第二,公開110及111年度監察報告書。陳紀任援引《財團法人法》第25條指出,設有監察人的財團法人,監察人每年應製作監察報告書送主管機關備查,經備查資料應主動公開。由於委任費橫跨兩個年度,相關監察紀錄具有重要性。

 

第三,說明10.6億元在110及111年度財報中各自認列多少、歸入哪個會計科目、當初為何如此分類,以及未來是否將對類似規模的單筆支出單獨揭露。

 

第四,若慈濟成立調查小組,應由外部人士主導並公開調查報告,避免再次形成利害關係人自行驗證的情況。

 

第五,向疫苗專案捐款人提出完整說明,包括善款來源、實際支出方式、遭詐部分如何處理及求償進度。

 

陳紀任強調,慈濟是這起詐騙案的被害人,但真正可能傷害慈濟的,不只是10.6億元損失,而是應該回答的問題始終沒有被回答。

 

行善要有智慧,治理的起點是內省

 

陳紀任在文章最後表示,慈濟走過60年,從花蓮竹筒歲月發展至世界各地,在賑災、義診、助學及環保等領域接住無數需要幫助的人。這次的疫苗採購也確實在台灣最需要疫苗時,讓500萬劑BNT送到國人手中。

 

正因慈濟累積了60年的社會信任,這次事件更值得停下來檢視。

 

陳紀任寫道,行善要有智慧,智慧落實在組織上就是治理,治理的起點則是內省;這也是「靜思」兩字原本所傳達的精神。

 

「上人不解,為何會有後面這兩部分」——這個問題至今仍未獲得完整回答,能夠回答的只有慈濟自己。

 

「一個做了60年的組織,不會因為被騙一次而動搖。真正會磨損它的,是該回答的問題沒有回答。」

 

文章最後再次引用證嚴法師所說的「行善要有智慧」,呼籲慈濟把智慧落實為治理,並以內省作為制度改革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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