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慈濟遭詐3000萬美元顧問費,最難用「一時受騙」解釋的疑點,是這筆約新台幣10.6億元款項並非一次付清。
主持人周玉蔻今(10日)在《新聞放鞭炮》中指出,即使慈濟在簽約前相信陳昱瑄的說法,後續仍有多次重新查證與停止付款的機會。疫苗完成採購、陸續抵台,台積電與鴻海也公布相關採購資訊,慈濟為何始終沒有發現自己額外支付3000萬美元?
周玉蔻表示,陳昱瑄向慈濟宣稱,台積電與鴻海同樣支付相關顧問費。慈濟接受這套說法,讓3000萬美元進入契約及付款程序。
然而,台積電與鴻海都是上市公司,重大捐贈與疫苗採購資訊受到股東及社會監督。隨著兩家公司公布採購數量與支出,慈濟理應能夠比對三方成本。
只要比對,就會看見異常。
周玉蔻指出,三方都是採購500萬劑BNT疫苗,台積電與鴻海公開的採購成本中,並沒有慈濟額外負擔的3000萬美元顧問費。慈濟的總支出與另外兩個採購單位出現明顯差距,財務部門、顏博文及其他主管不可能永遠看不見。
她追問,台積電、鴻海的採購資訊公開後,慈濟是否重新詢問陳昱瑄?有沒有向兩家公司確認?財務部門是否曾經向顏博文提出警告?如果完全沒有比對,代表慈濟內部連最基本的成本檢視都沒有執行。
更嚴重的是,慈濟的3000萬美元並非一次付款。周玉蔻表示,依案件脈絡,相關款項透過陳昱瑄控制或相關的顧問公司分批支付。每一次付款,都代表慈濟多一次暫停、查證與停損的機會。
第一次付款前沒有查證,可以解釋為疏失;第二次、第三次付款時,外部資訊已逐漸完整,慈濟仍然照付,就不能再用「被騙」兩個字交代全部責任。
周玉蔻以一段清楚的時間線追問顏博文:簽約時,陳昱瑄表示台積電與鴻海也會支付;疫苗交易完成後,另外兩家公司公開採購資訊;慈濟的錢還沒有全部付完。顏博文為何不在任何一個時間點踩煞車?
她指出,顏博文曾任職企業界,應該知道大額款項分期支付的目的之一,就是確認對方是否完成約定工作,並在情況有異時停止後續付款。慈濟每次匯款前,理應重新確認付款條件是否達成。
陳昱瑄究竟提交了哪些工作成果?誰認定他的服務已經完成?如果疫苗採購是蔡英文政府出面協調,台積電、鴻海與慈濟共同完成,慈濟憑什麼認定陳昱瑄值得取得3000萬美元?
周玉蔻表示,慈濟必須公布每一筆付款的日期、金額、簽核人與付款依據,再與台積電、鴻海公開資訊的時間點交叉比對。只有這樣,外界才能判斷顏博文與慈濟財務部門究竟錯過多少次停損機會。
她強調,陳昱瑄如何騙錢,是司法案件;顏博文為什麼讓錢一筆一筆出去,則是慈濟治理問題。「這10.6億元不是瞬間消失,而是在慈濟眼前慢慢付完。每付一筆,顏博文就多一次必須回答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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