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民黨立委陳雪生國會辦公室24日遭檢調搜索,立法院依往例派員陪同檢察官及調查局人員執行搜索、扣押。律師黃帝穎隨後在臉書發文指出,立委涉及司法案件通常被列為矚目案件,檢方若要進一步聲請搜索,必須依《刑事訴訟法》強制處分程序提出理由與蒐證內容,並經法院審查、裁准搜索票後才能執行,因此他批評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將搜索解讀為可能配合選舉進行政治操作,是混淆司法程序。
黃帝穎在臉書指出,搜索立委國會辦公室屬於高度矚目、政治敏感的司法行動,檢調在發動搜索前,依法必須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由法官審查是否符合搜索要件;因此,能夠取得法院核發搜索票,代表檢方至少已提出足以說服法院進一步採取強制處分的理由與資料。
他強調,立委案件因政治敏感度高,檢察官在偵辦與蒐證過程通常更為謹慎,不可能僅憑政治判斷就任意搜索國會辦公室。
王鴻薇則在事件發生後表示,隨著選舉接近,希望司法單位進行這類大動作時,是「有多少證據辦多少案」,而不是配合選舉進行政治操作。
對此,黃帝穎直接批評,王鴻薇的說法忽略了法院核發搜索票這道司法程序。他指出,檢調不能自行決定搜索立委辦公室,仍須依《刑事訴訟法》向法院提出聲請,由法官審查是否具有搜索必要性及法定要件。
黃帝穎並表示,把選舉時間點和司法搜索直接連結,等於把選舉當成「司法假期」,彷彿只要接近投票,檢調就不該依法偵辦案件。
他在臉書寫道,對法院裁准搜索的程序直接扣上「政治操作」帽子,不僅忽視檢察官與法院在強制處分程序中的不同角色,也模糊了司法偵查必須經法院把關的制度設計。
黃帝穎最後強調,搜索本身並不代表被搜索者已經有罪,案件後續仍須依檢方偵查結果及法院審理認定;但既然搜索票已經過法院審查裁准,政治人物若質疑司法機關,就應針對具體程序或證據提出理由,而不是只因選舉接近,就直接把司法行動解讀成政治操作。
(圖片來源:黃帝穎、陳雪生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