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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又出中共招!《反跨境腐敗法》首度送審 追逃追贓一路伸到海外、企業也納管

2026.08.26
15:52pm
/ 放言編輯部 李云瑄

 

從「獵狐」、「天網」到海外追逃追贓,中共反腐行動做了十多年,現在準備把這整套跨境機器正式裝進一部法律裡。

 



中國《反跨境腐敗法》草案25日第一次送進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草案共有6章47條,而且管的已不只是「貪官逃到外國怎麼抓回來」。官方公布的內容包括反跨境腐敗的原則、適用範圍與主張、政府機關分工、案件辦理、國際合作、企業廉潔合規義務以及法律責任。

 

也就是說,北京要處理的是兩個方向。

 

一條線往外追人、追錢;另一條線則往中國企業海外經營伸進去。

 

官方直接把制定這部法律形容為增加追逃追贓及辦理涉外腐敗案件的法律「工具箱」,目的是解決跨境案件長期面臨的「發現難、取證難、追贓難、定罪難」。同一份官方說明也強調,要建立企業廉潔合規義務,規範跨境經營企業。

 

這也是為什麼這部法律不能只理解成「抓逃亡貪官」。

 

中國過去的制度已經可以進行境外追逃、司法協助、資產查扣與違法所得沒收;《監察法》也已授權國家監察委員會統籌與其他國家、地區及國際組織進行反腐合作,包括引渡、司法協助、資產追回及資訊交換。

 

新的《反跨境腐敗法》要做的是,把這些散落在不同法律、政策與行政機制中的工具,集中成一套專門制度。

 

官方使用的詞更直接:要形成一套結合監察調查、刑事司法、行政執法、企業廉潔合規及國際合作的反跨境腐敗機制。

 

時間點也非常巧。

 

就在草案送進全國人大常委會前一天,中國最高人民法院24日才召開全國法院追逃追贓及跨境腐敗犯罪審判工作會議。

 

最高法25日公布的統計顯示,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國法院已受理外逃人員回國受審案件5000多件,追繳犯罪所得與罰金超過270億元人民幣;受理違法所得沒收程序案件300多件,沒收超過100億元;跨境腐敗案件則接近200件,追繳犯罪所得及罰金超過15億元。

 

換句話說,北京不是先寫一部法律再思考怎麼執行,而是先跑了十多年追逃追贓制度,現在再把既有做法法律化。

 

2014年,中共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設立「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2022年這個機構再改名為「國際追逃追贓和跨境腐敗治理工作辦公室」。名稱多了「跨境腐敗治理」6個字,本身就代表工作重心已從單純把逃亡官員抓回中國,逐步擴大到企業、資金、海外交易與整體治理。

 

企業是這次最值得注意的新角色。

 

中國法學界在立法醞釀期間已提出,跨境腐敗不應只處理中國公職人員把贓款帶出國,也可能涵蓋中國企業或個人在境外向外國公職人員行賄,以及海外投資、工程與「一帶一路」項目的廉潔合規問題。

 

但這裡必須畫一條查核界線。

 

25日公開的仍只是草案概要,不是完整47條條文。

 

官方目前尚未完整公布具體的域外管轄門檻、哪些企業與個人會被涵蓋、境外證據如何取得、企業違反合規義務將面臨什麼處罰。因此,現在還不能把這部法直接解讀成中國版美國《反海外腐敗法》(FCPA),也不能斷言北京未來可以單方面到其他國家執法。

 

而且這只是第一次審議,不代表法律已經通過或生效。全國人大常委會本次會期從25日至28日,後續仍可能經歷多輪審議與修改。

 

但北京要走的方向已經寫得十分明白。

 

中國官方一方面把立法包裝成國際反腐合作與企業合規制度,另一方面又明確表示,這部法服務於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並增加涉外反腐法律工具。

 

於是,中共又出現了非常典型的中共招:

 

把十多年來的黨內反腐、海外追逃、司法合作、企業管理與國家安全需求,最後全部裝進一部國家法律。

 

真正值得盯的,不是「反腐敗」三個字,而是47條全文公開後,北京究竟準備把這套法律的手伸多遠。

 

 

圖片來源: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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