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義縣一所高中爆出教師涉嫌偷拍學生的重大案件。嘉義地檢署27日偵查終結,36歲教師李品澔涉嫌利用學生對教師的信任,多次邀學生前往他位於竹崎鄉的租屋處,再事先將手機放在廁所內開啟錄影功能,偷拍使用廁所者的身體隱私部位與性影像。檢方認定共有10名被害人,其中9人為未成年學生,相關犯行共13次,依法起訴並具體求刑4年。
檢方調查,相關犯行時間從2025年6月11日持續至2026年5月13日。李男被指利用師生之間的信賴關係,以不同理由邀學生到租屋處,再趁被害人不知情時於廁所架設手機錄影。直到今年5月中旬,一名被害人在使用廁所時察覺異常,事件才曝光並向警方報案。
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隨即報請嘉義地檢署指揮偵辦,檢方取得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後,5月18日前往李男租屋處搜索,查扣涉案手機、平板電腦及相關電磁紀錄。經數位鑑識及比對後,檢方認定受害者不只最初報案者,而是包括1名成年人及9名未成年學生。
成年被害人的部分,檢方認為涉及刑法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未經同意無故竊錄性影像等罪;涉及未成年學生部分,則涉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拍攝少年性影像罪。檢方認為10名不同被害人、共13次犯行應分別論罪併罰,並聲請法院沒收扣案手機及相關數位紀錄。
承辦檢察官指出,教師本來負有保護、照顧及輔導學生的責任,李男卻被指利用師生間的信任關係侵犯學生性隱私,犯罪情節嚴重,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具體求處4年有期徒刑。案件目前仍待法院審理,相關刑責仍以法院最終判決為準。
這起案件另一個罕見之處,是嘉義地檢署主動公開被告全名及犯罪地點資訊。檢方表示,依《政府資訊公開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在不揭露兒少被害人身分、兼顧學生隱私的前提下,本案涉及重大隱私與公共安全,適度公布資訊具有公共利益。
檢方也說,公布犯罪地點的重要目的,是提醒曾在相關期間出入該處、使用衛浴設備的人提高警覺,因目前查到的被害人未必就是全部受害者。若曾出入相關場所並懷疑自己可能遭偷拍,可以向警方或檢方反映,以便確認是否還有其他潛在被害人。
(圖片來源:AI生成、翻攝畫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