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政府新的出入境管理規定將在9月15日正式施行,國安會秘書長吳釗燮8月29日把警告層級進一步拉高,直指新規與中國近年陸續擴張的國安法律交織後,等於再替北京增加一套跨國鎮壓的法律工具,計畫前往中國的台灣民眾「真的要三思」。
中國國務院是在7月31日公布《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文件由中國總理李強簽署,規定自9月15日起施行。因此,「中國推出新規」本身並不是29日才發生的新事件;真正的新進展,是吳釗燮29日上午以國安角度整理出新制度可能對台灣民眾形成的具體風險。
吳釗燮在社群平台X發布「中國2026年出入境管理修訂」圖卡,以「從邊境管制走向政治控制」形容新制度,列出7項值得警戒的內容。
其中第一項就是資料取得範圍擴大。依國安會整理,中國主管機關未來可要求當事人提供相關文件及電子資料,包括裝置、帳號等資訊。這也意味台灣民眾赴中國時,手機、電腦以及使用的數位帳號,都可能進入中國執法機關要求提供資料的範圍。
另一個高度敏感的變化,是限制出境的理由進一步擴張。
依國安會整理,涉及中國政府所認定的「產業或科技安全違法行為」,可能成為限制出境的依據;涉及中國所認定的國家安全或重大公共利益案件,也可能遭限制出境。
更值得台灣民眾注意的是,相關風險並不一定只來自在中國境內從事的行為。
國安會指出,被中國政府認定曾在境外從事「違法行為」的人,入境中國後也可能被限制出境,期間可能長達6個月至3年。涉及中國政府認定的敏感案件時,主管機關甚至可能不必向當事人說明拒絕出境或入境的理由。
換句話說,一個人在台灣或第三國曾經發表的政治言論、參與的活動,甚至學術、科技、商業往來,如果被北京依自身法律體系重新定義為國安問題,赴中之後可能面臨的風險就不再只是「入境被拒」,還包括人在中國境內後被限制離境。
吳釗燮也特別警告,新規不能單獨看待。
中國近年已陸續擴張《反間諜法》、《國家安全法》、《出口管制法》、《反分裂國家法》相關規範,以及網路空間安全等法規。當出入境管理制度再與這些國安及科技法律串聯,行政機關可以掌握的工具就更加廣泛。
陸委會其實早在8月17日就針對9月15日新規召開專題座談。陸委會主委邱垂正當時表示,新規內容模糊、具有高度任意性,可能增加台灣民眾赴中人身安全風險;由於北京將持有台胞證的台灣民眾納入其治理框架,政府不排除中國以相關規定限制台灣人進出。
因此,29日吳釗燮的發言不是第一次示警,卻把問題從一般「旅遊安全」提升到國安與跨國鎮壓層次。
吳釗燮指出,當強制取得個人數位資料、模糊的國安標準、境外行為追溯以及限制出境機制同時存在,制度本身就可能被用來作為政治施壓工具。
他最後留下的警告非常直接:「打算去中國的人,真的要三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