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新聞/調查專題⑤》714次。這是台北市政府面對10歲女童兒保案時,一再強調的數字。
依北市府說法,從案件進入兒少保護系統後,相關單位累計進行196次面訪、240次電話聯繫,以及278次網路或跨網絡聯繫,合計714次。
這個數字乍看之下非常驚人。
但真正該問的不是「多不多」,而是:
714次裡,到底有多少次真正聽見孩子?
因為一個10歲女孩即使被服務了714次,最後仍多次表達希望被安置、明確說過不想住在家裡,甚至走到自傷,這代表光有服務次數,顯然不能證明孩子真的被接住。
196次面訪,究竟訪了誰?
714次裡,最值得拆開看的,是196次面訪。
「面訪」聽起來像是直接接觸孩子,但實際上可能包括與母親、其他家庭成員、學校、相關工作者或其他重要關係人的訪談。
因此北市府應該說清楚:
196次裡,有多少次是直接和10歲女童談話?
又有多少次,是女童在沒有母親或其他家庭成員在場的情況下,單獨接受訪談?
這非常重要。
一個處於高風險家庭中的孩子,在主要照顧者面前與單獨面對社工時,可能說出完全不同的內容。
如果政府現在一方面說孩子曾要求安置,另一方面又強調她也說過不願進入機構,那就更需要知道:
這些話分別是在什麼情境下說的?
誰在場?
孩子是否清楚理解自己有哪些選擇?
只有完整情境,才能真正理解孩子的意思。
4次求救,落在哪4次服務裡?
依目前公開錄音與議員揭露內容,女童曾多次表達希望被安置,約4次以上。
這4次應該全部可以在714次服務紀錄中被找到。
所以北市府現在最應該做的,不是再重複「我們有714次服務」,而是直接回答:
第一次求安置是哪一天?
第二次呢?
第三次、第四次呢?
每一次是面訪、電話還是其他方式?
孩子說完之後,社工做了什麼?
有沒有記錄?
有沒有通報督導?
有沒有重新做安全評估?
有沒有改變原本的處遇?
如果4次全部都有記錄,卻4次都沒有讓保護強度明顯提高,那麼問題就不在「有沒有聽見」。
而在於:
聽見之後,為什麼沒有行動?
240通電話,打給誰?
另一個需要拆開的數字,是240次電話聯繫。
電話可以是非常重要的服務工具。
但「打一通電話」與「完成一次有效風險評估」,不是同一件事。
這240通電話究竟打給誰?
女童本人?
母親?
學校?
其他親屬?
醫療或社福單位?
如果大量電話是機關聯繫或家長聯絡,那就不能直接拿來證明孩子本人獲得了240次安全確認。
所以這個數字必須分類。
否則714次看起來很大,實際上卻無法回答最重要的問題:
孩子本人被真正聽見了幾次?
278次「跨網絡聯繫」,有多少次真正形成決策?
跨網絡,是近年兒少保護與社會安全網最常出現的詞。
社政、教育、警政、醫療、司法彼此聯絡,本來就是必要的。
但跨網絡最大的問題是:
聯絡,不等於共同決策。
學校可能知道孩子在校情緒。
社工知道家庭生活狀況。
警政掌握案件調查。
醫療端看到心理或自傷風險。
每一個單位都握有一部分資訊。
如果只是互相通知、留下紀錄,最後卻沒有一個人把所有風險拼起來,那麼278次跨網絡聯繫再多,也可能只是278次「大家都知道一點」。
真正應該問的是:
278次裡,有多少次召開正式跨專業會議?
有多少次討論過安置?
有多少次重新判定家庭安全?
有多少次因為新資訊而提高風險等級?
有多少次最後真的改變決策?
這才是跨網絡有沒有作用的判準。
714次最怕變成行政績效
兒保工作非常辛苦。
第一線社工也不應因為這起事件,就被粗暴貼上「沒做事」的標籤。
但也正因如此,更不能把714次變成替整套制度辯護的績效數字。
如果政府只是想證明第一線工作量很大,714次確實有意義。
但如果政府想用714次回答「孩子為什麼沒有更早被保護」,那就完全答非所問。
因為兒保的成果不是訪視幾次。
不是電話打幾通。
不是跨網絡聯絡幾次。
最後只有一個標準:
孩子到底安不安全?
如果孩子持續表達不想回家,後來甚至自傷,那就表示「服務很多」與「保護有效」之間,至少存在一個巨大的落差。
714次反而證明:政府一直知道她在那裡
這也是這個數字最令人不安的地方。
如果政府只接觸過一兩次,也許還能說資訊不足。
但714次代表什麼?
代表這個孩子從來沒有離開政府視線。
有人訪視。
有人打電話。
有人和其他機關聯繫。
有人留下紀錄。
政府不是看不到她。
所以真正的問題反而更尖銳:
既然一直看得到,為什麼沒有更早改變決策?
北市府應公布「714次分類表」
保護兒童個資的前提下,台北市政府完全可以公布去識別化統計。
至少應該說清楚:
196次面訪中,直接與女童本人面談幾次?
單獨面談幾次?
240次電話中,直接與女童通話幾次?
278次跨網絡聯繫中,正式個案會議幾次?
討論安置幾次?
重新做SDM評估幾次?
督導覆核幾次?
孩子4次要求安置各自落在哪個時間點?
這些資料不需要公開任何身分資訊。
卻能讓社會知道,714究竟是一個工作量數字,還是一條真正有效的保護軌跡。
第一線愈努力,主管愈應回答「資訊為什麼沒變成決策」
這起事件不能最後變成「社工做得不夠」這種簡單結論。
如果第一線確實投入大量時間,那麼更要往上追。
社工蒐集的資訊,有沒有被主管看到?
督導有沒有介入?
當孩子反覆表示不願返家,是否有任何機制要求案件自動升級?
當15歲二女兒也出現風險後,有沒有重新檢視整個家庭?
如果第一線一直在工作,結果卻沒有改變,責任就不能只停在第一線。
這也是為什麼714次應該被「拆開」,而不是被「拿來擋」。
數字再漂亮,都不能取代結果
714次可能代表很多辛苦。
可能代表社工極高的工作量。
也可能代表許多單位真的曾努力介入。
這些都應該被公平看待。
但兒少保護最終不能用「我們做過多少」自我評分。
因為孩子不是政府的KPI。
她需要的是安全。
不是714。
真正值得台北市政府回答的只有一句:
在這714次裡,究竟哪一次真正聽見她說「我不想住家裡」?又是哪一次,大人終於決定相信她?
如果直到孩子自傷,答案才真正改變,那麼714次就不再只是一個漂亮數字。
它反而可能成為這起兒保失靈案裡,最刺眼的一個問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