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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歲女孩不是單一意外!審計部早抓北市303件兒少案逾期 警訊早就出現、為何等孩子出事才改革?

2026.08.31
18:31pm
/ 放言編輯部 李云瑄

 

如果10歲女童長達240天未獲安置,只是一件極端複雜、極少數的個案,台北市政府或許還能將問題歸因於一次困難的專業判斷。

 



但審計資料讓這個說法變得更難成立。

 

審計部先前針對台北市相關業務查核時,就已經指出北市兒少權益案件存在處理延宕問題。

 

截至統計時間,北市共有303件涉及兒少權益的調查或裁處案件超過法定期限。

 

這個數字真正令人不安的地方,不只是303件很多。

 

而是時間。

 

這些制度性警訊,早在10歲女童案件進入兒保系統以前就已經存在。

 

也就是說,現在外界從10歲女孩身上看到的行政延遲、案件分流、第一線負荷與風險判斷問題,並不是等到這個孩子出事後才第一次出現。

 

審計機關早就提醒過。

 

審計資料還指出,兒少保護案件的通報與篩派存在需要改善之處,包括無效通報占一定比例、案件篩選仍高度依賴人工處理,以及資訊工具與跨系統整合不足。

 

人工判斷當然不是錯。

 

兒少保護也不可能交給一套電腦程式決定孩子該不該被帶走。

 

問題是,當第一線每天面對大量個案,而且不同案件風險訊號零碎散落在學校、醫療、警政、社政等不同系統裡,如果沒有第二道、第三道機制協助把高風險案件挑出來,再有經驗的社工也可能被龐大的工作量淹沒。

 

這正好與苗博雅8月31日在議會揭露的情況重疊。

 

10歲女童案裡,第一線不是沒做事。

 

北市府自己提出的數字是,8個月期間進行714次面訪、電話、網路聯繫及相關服務。

 

但另一方面,這麼高度複雜的個案,社安網個案研討會只開過一次,區級社安網會議0次,更高層級也沒有真正進場。

 

這就是苗博雅所說的:

 

「高層擺爛、基層代償。」

 

當案件沒有往上走,資源自然進不來。

 

於是第一線只能用更多訪視、更多電話、更多時間去填補制度沒有提供的支援。

 

對一般行政案件而言,超過法定期限可能只是效率不好。

 

但兒少保護不是一般行政案件。

 

一個孩子如果正在高風險家庭環境裡,多延誤一天,就可能多暴露在危險裡一天。

 

因此303件逾期案件的意義,不能只當成一張行政績效表上的紅字。

 

它問的是更根本的問題:

 

台北市到底有多少個孩子,曾經在制度還沒有做完決定以前,只能繼續待在原來的風險裡等待?

 

10歲女童案曝光後,蔣萬安已宣布包括「類家內成員」納入SDM評估、第二道風險複核、短期家庭式庇護以及增加社工支持等改革措施。

 

改革當然必要。

 

但審計資料也留下另一個無法迴避的問題:

 

既然制度警訊早就存在,為什麼沒有在一個10歲孩子受到更多傷害以前,就把漏洞補起來?

 

如果改革一定要靠一個孩子的傷痕來換,那個代價實在太大。

 

 

圖片來源: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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