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10歲女童兒保案持續引發爭議,北市社會局長姚淑文的另一個身分,9月1日突然在網路上被翻了出來。
有網友貼出富邦金控官網資料,發現姚淑文除了擔任台北市政府社會局長,目前同時也是富邦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直接追問:「一個社會局對於金控有什麼關係?」
貼文甚至把時間往前拉到2024年的「凱凱案」,質疑姚淑文當時處理重大兒虐事件後,後來進入富邦金控董事會,是否存在「酬庸」問題。
不過,查核富邦金控與台北市政府公開資料後,有幾個事實必須先說清楚。
第一,姚淑文目前確實同時是台北市政府社會局長與富邦金控董事。富邦金控官網董事資料直接列出姚淑文的兩項現職:「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局長」。
第二,她不是富邦金控「獨立董事」,而是台北市政府法人代表。
富邦金控今年6月12日召開股東常會,完成第十屆董事改選,共選出15名董事。官方公告清楚載明,其中胡曉嵐、連堂凱、姚淑文3人都是「臺北市政府法人代表」;另外6人才是獨立董事。
也就是說,姚淑文不是以私人身分自行到富邦金控兼任董事,而是代表台北市政府的公股股權進入董事會。
這也回答了網友「社會局跟金控有什麼關係」的一半問題。
真正與富邦金控有股權關係的不是社會局,而是台北市政府。
台北市甚至有一套專門的《臺北市政府投資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股股權管理作業要點》,規範市府如何派任富邦金控公股董事、如何管理與考核。依規定,公股董事遇到涉及市府重大利益的事項,須由財政局簽報市長;公股董事也必須適時向市府簡報。
問題因此變成另一個更精準的問題:
台北市政府為什麼選擇社會局長姚淑文,代表市府進入一家大型金融控股公司的董事會?
今年富邦金控3名台北市政府法人代表分別是財政局長胡曉嵐、法務局長連堂凱以及社會局長姚淑文。前兩人的主管業務與財政、法務直接相關;姚淑文則長期從事社會工作、犯罪防治、婦女保護與心理諮商相關領域。富邦金控官網顯示,她擁有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博士、慈濟大學社工研究所碩士學歷,並曾任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東吳大學相關主管及台大社工系兼任助理教授。
目前公開的富邦金控董事改選公告,只說明姚淑文是「臺北市政府法人代表」,並沒有說明台北市政府為何在眾多局處首長中選擇社會局長進入富邦金董事會。
這也正是10歲女童案爆發後,網友重新注意到這項人事安排的原因。
姚淑文現在正因10歲女童長達數月未獲及時安置、心理諮商紀錄被議員追出「0次」,以及社會局事後說明方式等問題遭到政治與社會檢驗。
而她在2024年「凱凱案」發生時,也已經是台北市社會局長。
當年3月凱凱遭虐致死案延燒時,姚淑文曾與蔣萬安公開出面說明社會局處理情形;她也曾針對涉案保母訪視及兒少調查程序接受媒體詢問。
因此,9月1日出現的網路貼文才會把兩件事情連在一起,質疑姚淑文「凱凱案處理得當、讓蔣萬安不失分,所以直接入主富邦當董事」,並進一步認為她不應再擔任台北市職務。
但這一點必須明確區分:這是網友的政治質疑,目前沒有公開資料證明姚淑文被派任富邦金控董事,與凱凱案之間存在交換、獎勵或「酬庸」關係。
已知的事實是:2024年凱凱案發生時,姚淑文擔任北市社會局長;到了2026年6月12日富邦金控第十屆董事改選,她以「臺北市政府法人代表」身分成為董事。這兩個時間點確實存在,但時間先後本身不能直接證明因果關係。
另外,台北市的公股董事管理規定也寫明,兼任公股董事所領報酬,如果超過政府規定的兼職酬勞,超出部分必須繳回市庫。至於姚淑文實際是否支領、支領多少兼職酬勞,目前從上述公開資料無法確認,不能自行推定。
所以這件事情真正可以、也值得問的,不需要靠猜。
第一,台北市政府為什麼指派社會局長姚淑文擔任富邦金控公股董事?
第二,她在富邦金控董事會代表台北市政府負責什麼議題?選任她的專業考量是什麼?
第三,社會局本身業務繁重,又負責兒少、老人、身障、家暴與弱勢照顧,局長兼任大型金控董事,需要投入多少時間?是否影響本職?
第四,她兼任董事的報酬、出席情形,以及依規定應否繳庫的情況如何?
這些都是台北市政府可以用公開資料直接回答的問題。
至於「凱凱案酬庸」的質疑,市府若認為完全沒有關聯,也最適合把姚淑文被派任的時間、決策程序、推薦理由與遴選依據一次說清楚。
10歲女童案現在追問的是兒保安全網為什麼沒有及時接住一個孩子。
富邦金控董事身分追問的則是另一件事:為什麼負責台北市社會福利的最高局處首長,同時被派去代表市府坐進大型金控董事會?
兩件事情不能混為一談。
但兩件事情,都有權要求台北市政府說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