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長蔣萬安大兒子蔣得立錄取台北市教育局「115學年度國際交換學生學習計畫」,卻因蔣萬安親口證實兒子具有美國國籍,引發交換資格、J-1簽證適用與利益迴避爭議。網路日前發起「一人一信」行動,直接向美國國務院詢問相關制度,已有網友收到官方回覆;回信明確說明,美國國務院交換訪客計畫是提供給前往美國進行國際教育與文化交流的「外國國民」,但並未直接點名蔣得立,也未明確回答「美國公民本人是否能參加」這個最關鍵問題。
蔣得立此次錄取北市教育局國際交換學生計畫,該計畫正取名額共25人,安排學生赴美國、加拿大交換學習一年。爭議原本集中在市長之子參加市府主管機關所辦計畫,是否涉及公共資源與利益迴避;蔣萬安之後受訪又證實兒子因出生於美國而擁有美國國籍,讓質疑焦點進一步轉向赴美交換資格。
網路上隨即出現討論指出,美國國務院J-1交流訪客簽證原本是為外國人設計,美國公民本身不需要、也不會以J-1簽證入境美國,因此要求釐清:如果蔣得立是以美國公民身分赴美,是否仍符合北市這項「國際交換學生」計畫的制度設計;如果相關計畫原本是透過J-1交換機制安排學生,又應如何處理具有美國籍的錄取者。
9月1日,Threads上開始有人號召網友直接寫信至美國國務院相關單位詢問,甚至有人以「身分資格不符」為由提出檢舉。
其中一名寫信者表示,她直接向美國國務院教育及文化局(Bureau of Educational and Cultural Affairs,ECA)旗下負責交換訪客計畫的Office of Private Sector Exchange詢問。
美方回信表示,該辦公室負責管理Exchange Visitor Program,並明確說明:
「The Exchange Visitor Program is for foreign nationals who come to the United States for international educational and cultural exchange experiences.」
也就是說,交換訪客計畫的對象,是前往美國進行國際教育與文化交流的「外國國民」。
回信進一步說明,Secondary School Student Program是美國國務院交換訪客計畫的一部分,目的在讓外國中學生到美國經認可的公立或私立中學進行最長一年的學習,並可安排入住美國接待家庭或寄宿學校。
符合資格的「外國國民」學生,必須在開學首日介於15歲至18歲半之間,且先前不得曾以J-1或F-1學生簽證參與相同類型交換計畫,也不得被安排住在親屬家中。
更重要的是,美國國務院回覆指出,參與此計畫的學生必須由國務院指定的贊助機構接受,取得贊助機構核發的DS-2019表格後,再於自己的國家申請J-1簽證。
這封回信因此讓爭議又往前推進一步。
美國國務院確實明白說明,這套Exchange Visitor Program及Secondary School Student Program的制度對象是「foreign nationals」,也就是「外國國民」;但這封信並沒有直接回答:如果學生本身就是美國公民,究竟能不能參加這項計畫?
寫信網友也注意到這個留白,因此再度去信追問:
「If the student is a U.S. citizen, is that student eligible to participate in the Department of State’s Secondary School Student Exchange Visitor Program?」
也就是:「如果學生是美國公民,他是否有資格參加美國國務院的中學交換訪客計畫?」
截至目前,這項追問仍在等待美方進一步回覆。
第一封回信曝光後,Threads上迅速出現大量討論。有網友認為,美方既然明確說明這套交換計畫是為「外國國民」設計,就已顯示美國公民並非原本設定的對象;也有人翻出北市研考會主委殷瑋受訪時提到,今年錄取赴外交換學生中,另有3、4人具有外國國籍,質疑北市教育局是否應一併說明具有目的國國籍者究竟如何適用計畫。
但也有另一派網友認為,如果蔣得立是直接持美國護照入境美國,就不需要申請J-1簽證,因此網友向國務院J-1相關單位檢舉,未必能直接證明北市教育局的甄選資格有問題。
蔣萬安已宣布,與家人討論後決定不領取北市教育局提供的相關補助,但仍強調兒子是依公開甄選規定、循正常程序取得名額,並表示兒子的身分認同是「台灣人」。
然而,不領補助並沒有讓資格爭議消失。
現在真正待釐清的,已經不是單純「有沒有拿錢」,而是北市教育局這項國際交換學生計畫究竟如何處理具有目的國國籍的學生,以及甄選時是否早已掌握蔣得立具有美國籍。
美國國務院第一封回信已經把制度原則寫得很清楚:Exchange Visitor Program是為「外國國民」設計。
但能不能直接套用到蔣得立個案,仍取決於北市教育局實際採取的是哪一套交換機制,以及美方對「美國公民能否參加Secondary School Student Exchange Visitor Program」的第二封正式答覆。
這場爭議,因此還沒有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