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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第一時間辨識兒少性剝削就不同!苗博雅揭關鍵法律岔路:應啟動24小時緊急安置評估 北市府一開始就選錯處理工具

2026.09.04
12:04pm
/ 放言編輯部 李云瑄

 

10歲女童說出受害經歷時,如果台北市社會局第一時間從孩子陳述中的「金錢」訊號,提高警覺、朝疑似兒少性剝削方向處理,後來的240多天可能走上完全不同的一條路。台北市議員苗博雅9月4日在電台節目《新聞放鞭炮》指出,兒少性剝削案件有更緊密的保護程序,目的就是迅速判斷孩子是否需要離開危險環境;然而北市府一開始沒有朝這個方向處理,「第一時間判斷錯誤、工具用錯」,讓原本可以更快啟動的安全評估沒有及時進場。

 



苗博雅接受主持人周玉蔻專訪時表示,這起案件最需要重新檢視的,不只是後來安置得太慢,而是北市府最初究竟如何辨識這個孩子所遭遇的事情。

 

她指出,依照女童自己的受害陳述,其中已經出現值得警覺的情節,包括受害時母親在旁,以及與金錢相關的內容。

 

對社福系統而言,這時候真正重要的問題應該是:有沒有「疑似兒少性剝削」?

 

苗博雅說,如果只是按照一般兒少保護案件處理,與進入兒少性剝削保護程序,後續所使用的工具並不相同。

 

「如果是兒少性剝削的案件,按照規定,24小時之內就要完成一次緊急安置的評估。」

 

她強調,這個制度的意義並不是只要被認定為兒少性剝削,就一定立刻把孩子安置,而是要求主管機關在很短的時間內,立即評估孩子究竟能不能安全留在原本環境,以及是否有緊急安置的必要。

 

換句話說,關鍵不是「24小時內一定安置」,而是24小時內必須把孩子是否需要緊急保護這件事認真評估一次。

 

苗博雅表示,這正是法律為什麼針對兒少性剝削建立更緊密保護機制的原因。

 

「兒少性剝削很嚴重啊,我們希望讓孩子趕快離開危險的地方。」

 

然而,北市社會局並沒有從這條路徑開始。

 

苗博雅指出,社會局事後不斷以檢察官起訴內容沒有寫到兒少性剝削作為說明,堅持這不是兒少性剝削案件;但問題恰恰在於,社福系統本來就不應等到司法認定犯罪成立之後,才決定要不要啟動保護。

 

她強調,社安網的作用就在於「疑似」危險出現時先介入。

 

如果一定要等到法院最後確認犯罪成立,才認定孩子當初處於危險,保護機制就已經失去意義。

 

主持人周玉蔻在節目中將這個問題歸納為:「第一時間他們判斷錯誤、工具用錯。」

 

苗博雅的說明則進一步指出,這個最初的判斷並不是單純行政分類不同而已,而會直接決定後面有什麼工具可以使用。

 

如果第一時間提高警覺,朝疑似兒少性剝削處理,就有一套更快速的安全與安置評估機制;如果沒有,孩子就會留在一般兒少保護案件的處理軌道中。

 

而這名10歲女童後來的經歷,也讓這個最初的岔路更加值得檢討。

 

北市府後來為孩子制定的安全計畫,是讓她繼續與媽媽住在家中;但實際生活裡,孩子卻長期住到了乾爸、乾媽家。社會局知道實際居住狀況與安全計畫不同,卻沒有因此重新檢視整套安排。

 

直到事件受到媒體與議員高度關注後,女童才被正式安置。

 

苗博雅因此認為,不能只從最後「有沒有安置」來檢視這個案件,而必須一路回到最前端:當孩子第一次勇敢說出自己遭遇的事情時,北市府有沒有使用最適當的制度工具?

 

這也是她認為蔣萬安市府一句「專業判斷」無法回答的問題。

 

因為如果當初的專業判斷本身就漏掉了疑似兒少性剝削的可能,後續安全計畫與資源配置自然可能沿著錯誤方向一路走下去。

 

苗博雅也特別談到這名女童在整個過程中的主動求救。

 

她說,孩子去年底已經勇敢報案,把自己遭遇的事情說出來;之後又持續向身邊的大人、鄰居尋找協助,甚至與記者聯繫,清楚表達自己不願意繼續住在家裡。

 

一個只有10歲的孩子,已經用自己能做到的方法,不斷向外界發出訊號。

 

問題因此更加沉重:當孩子第一次把訊號送到政府面前時,政府有沒有聽懂?

 

苗博雅認為,這才是北市府現在真正需要回頭檢討的地方。兒少保護制度不應要求一個孩子一次又一次證明自己真的很危險,才值得獲得更積極的保護;制度存在的目的,就是在風險已經出現時,替孩子做成年人應該做的判斷。

 

10歲女童案最後拖了240多天才走到正式安置,不能只用「期間沒有再發生相同傷害」證明原先判斷正確。

 

真正必須回答的是:如果第一時間就辨識出疑似兒少性剝削的警訊,依法啟動24小時內的安全與緊急安置評估,這個孩子是不是根本不需要等上240多天?

 

 

圖片來源:AI生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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