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蔣萬安兒子蔣得立取得台北市25名國際交換學生資格後,「利益迴避」始終是爭議核心。政治評論員Grace吳靜怡7日在電台節目《新聞放鞭炮》批評,蔣萬安面對媒體詢問是否進行利益迴避時,卻拿「有簽家長同意書」回答,根本是「問A答B、雞同鴨講」;她認為,問題從來不是交換學生簡章有沒有要求一般家長簽利益迴避文件,而是蔣萬安身為台北市長,知道自己的兒子參加市府公共資源甄選後,有沒有主動揭露並處理利益衝突。
Grace先把交換學生報名文件拆開說明。她指出,依她看到的報名簡章,一般學生家長需要簽署的確實就是家長同意書,另外再由學生填寫自己的基本資料。換句話說,如果今天參加甄選的是普通家庭,家長依照簡章簽署家長同意書並沒有問題。
「重點來了。」Grace說,蔣萬安不是一般家長。
她主張,當公職人員本人或一定範圍內的親屬參與與所屬機關相關的公共利益、甄選或資源分配時,公職人員本身就有更高程度的利益衝突覺察與迴避責任。也因此,不能因為教育局發給所有家長的報名資料裡沒有另外附上一張利益迴避表,就反過來主張自己沒有任何主動處理責任。
Grace批評,蔣萬安現在的回答方式,是刻意把「教育局報名簡章要求家長簽什麼」和「市長本人應不應該處理利益衝突」混為一談。
主持人周玉蔻也認為,蔣萬安的回答完全沒有對準問題,「問A答B、雞同鴨講」。
整起事件之所以特別敏感,在於交換學生計畫不是一個無限量、人人符合資格即可參加的普通活動,而是只有25個名額的甄選。蔣萬安本人又是台北市政府最高行政首長,教育局則是其市府團隊的一部分。
因此,外界追問的並不是蔣得立能不能依法報名,而是當市長自己的兒子參加由市府所屬機關辦理、名額高度稀缺的計畫時,市長本人何時知道?有沒有主動向相關單位說明親屬關係?有沒有要求自己或政治任命主管避開可能影響評選的流程?
Grace認為,這些問題都不能由一張「家長同意書」取代。
她也批評,蔣萬安把責任推向「教育局沒有附利益迴避文件」的論述並不合理,因為利益衝突意識本來就是公職人員自己應具備的基本素養,「不是等人家把表格塞到你手上才叫你迴避」。
需要說明的是,Grace在節目中對利益迴避義務的內容屬其法律與政治評論;是否構成法律上必須申報或迴避的具體情形,仍應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實際甄選流程認定。但從政治責任而言,她認為標準非常清楚:當自己的孩子直接參與市府分配的稀缺資源,市長不只要符合法律最低標準,更應主動避免任何讓社會產生「是不是因為爸爸是市長」的疑慮。
所以這場爭議真正需要蔣萬安回答的,從來不是「家長同意書有沒有簽」,而是:你身為市長,有沒有迴避?
(圖片來源:AI生成、翻攝畫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