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國因為軍援以色列,被推上聯合國最高司法機構的被告席。國際法院(ICJ)9月7日至10日在荷蘭海牙舉行公開聽證,處理德國針對「尼加拉瓜訴德國案」提出的初步異議。尼加拉瓜指控柏林持續向以色列提供武器與政治支持,沒有履行《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所規定的預防義務;德國則要求法院直接駁回案件,主張尼加拉瓜在提告程序及法院管轄權上都有根本問題。
這宗案件並不是新案。尼加拉瓜早在2024年3月1日就正式向ICJ起訴德國,指德國對以色列提供軍事裝備,也停止部分對聯合國近東巴勒斯坦難民救濟和工程處的資助,違反《種族滅絕公約》、1949年《日內瓦公約》以及國際人道法義務。案件的核心法律問題並不是「德國有沒有支持以色列」——這一點沒有爭議,而是一個國家如果明知受援國可能涉及嚴重違反國際人道法,繼續提供武器是否也要承擔國際責任。
德國反擊:軍售不是一張空白支票
德國在海牙法庭強調,柏林所有武器出口都逐案審查,必須符合德國法律與國際法,而且自2024年以來並沒有批准供以色列在加薩使用的特定武器。德國律師也主張,尼加拉瓜在正式提告之前並沒有給德方足夠時間回應,更沒有完成建立國家間法律爭端所需的外交程序,因此ICJ根本不應進入實體審理。
尼加拉瓜的論點則完全相反。它認為德國長期是僅次於美國的重要以色列軍備來源之一,在加薩平民大量死亡、國際機構持續提出人道警告的情況下,柏林不可能只用「逐案審查」切斷自己與最終軍事用途之間的責任。
ICJ在2024年曾拒絕尼加拉瓜要求法院立即命令德國停止對以色列軍事援助的緊急措施,但當時並沒有把整個案件撤銷。換句話說,德國現在再度要求法院先處理管轄權與案件是否可受理,而不是法院已經判決柏林有罪或無罪。
這場官司真正問的是:軍援國要負多少責任?
這場訴訟的政治重量遠比德國一國更大。俄烏戰爭、加薩戰爭以及全球愈來愈多代理人戰爭,都依賴跨國武器供應。如果ICJ未來認定,提供武器的國家在特定情況下必須對武器最終用途承擔更積極的預防義務,那麼美國、歐洲甚至其他軍售國的出口審查制度都可能受到影響。
這也是德國為什麼必須全力阻擋案件進入實體審理。柏林強調支持以色列安全是德國基於納粹屠殺歷史形成的特殊國家責任;但尼加拉瓜要求法院回答的是另一個問題:歷史責任能不能凌駕另一套國際法責任?
ICJ這一輪只處理德國的初步異議,法院可能在2026年稍晚作出管轄權裁定;即使案件繼續,最後實體判決仍可能耗時多年。至於以色列在加薩是否構成《種族滅絕公約》意義下的種族滅絕,相關國際訴訟也尚未有最終判決,不能把政治指控直接寫成既定司法事實。
(圖片來源:AI圖生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