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章孝嚴2002年完成「認祖歸宗」,將戶籍父母欄改登記為蔣經國、章亞若,後來再由章姓改為蔣姓。然而,整個過程沒有蔣經國生前認領文件,也沒有章孝嚴與任何蔣家成員的DNA鑑定。資深媒體人黃清龍9日在電台節目《新聞放鞭炮》還原行政程序,指出當年由內政部長余政憲交辦成立專案小組,政務次長簡太郎擔任召集人,最終沒有經過法院,便以行政途徑完成父親欄變更。
章孝嚴、章孝慈出生後,戶籍登記的父母並非蔣經國與章亞若,而是兩人的舅父章浩若及舅母紀琛。章孝嚴要「認祖歸宗」,第一步必須先推翻原有父母登記。
黃清龍指出,章孝嚴方面當時前往美國取得紀琛的毛髮檢體,經外交系統送回台灣,再由刑事單位進行DNA鑑定。結果只能證明紀琛並不是章孝嚴的生母。之後再由中國的章家親屬作證,協助章孝嚴將生母變更為章亞若。
排除紀琛不等於證實章亞若 認母程序留下第一個疑點
主持人周玉蔻在節目中追問,DNA只能排除紀琛不是生母,為什麼可以直接把母親改成已經去世、無法提供檢體的章亞若?
黃清龍解釋,當時主要依賴章家親屬證詞及家族資料完成母親身分認定。但排除一名原登記者,與科學證明另一人就是生母,是兩件不同的事;親屬證言是否足以取代DNA,應由主管機關完整交代。
完成生母變更後,更大的問題是如何把生父直接改成蔣經國。章孝嚴沒有任何與蔣家成員的DNA鑑定,蔣經國生前也從未依法認領雙胞胎,甚至從1949年到1988年去世,都沒有再與章孝嚴兄弟見面。
不走法院改走行政 避開蔣家是否配合DNA的問題
黃清龍表示,章孝嚴若透過司法程序請求確認親子關係,法院受理後,必須檢驗其主張與證據,也可能要求蔣家相關成員接受DNA比對。司法程序同時會讓蔣家成員有表達意見、提出異議的機會。
章孝嚴最後沒有走法院,而是向台北市民政局及內政部提出行政申請。黃清龍說,他曾詢問章孝嚴為什麼不採司法途徑,得到的回答是司法程序「曠日費時」。他研判,當時應該有人建議章孝嚴,若走司法程序,便無法避開蔣家是否同意驗DNA及是否承認親子關係的問題。
黃清龍也曾向時任內政部政務次長簡太郎查證。簡太郎向他表示,這項案件由時任內政部長余政憲交辦,內政部成立專案小組,由簡太郎擔任召集人處理。
王昇的扶養說明 被當成蔣經國是生父的重要依據
章孝嚴申請變更生父登記時,重要資料之一,是王昇曾受蔣經國交代,負責照顧、接濟章家及雙胞胎的說明。
問題在於,王昇的說法最多只能證明蔣經國曾安排人員照顧章孝嚴、章孝慈,不能直接證明雙方存在血緣關係。尤其蔣經國1954年10月30日的日記已明確表示,雙胞胎不是自己所生,只是念及亡友情誼而維持他們的生活。
換句話說,即使王昇確實曾奉命照顧雙胞胎,也可能符合蔣經國日記所說的「代亡友扶養」,無法單獨成為生父認定。
黃清龍指出,當年內政部是在社會普遍相信蔣經國是雙胞胎生父的環境下處理申請,各界也把章孝嚴認祖歸宗視為一樁美事,未嚴格追究證據是否足夠。如今蔣經國日記已公開,主管機關有責任重新檢視:沒有DNA、沒有生前認領,又有當事人親筆否認,當年的行政認定究竟如何成立?
(圖片來源:AI生成、翻攝畫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