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縣議長謝典霖一家三口遭聲押案,17日下午又出現更重大的新發展。彰化地檢署追加發布新聞稿,指謝典霖等人不只涉嫌利用公款辦理餐會賄選,偵辦過程還發現「數次巧立名目詐取公款私用」,除《選罷法》投票行賄罪外,再涉及《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以及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彰化地院預定下午4時30分召開羈押庭。謝典霖的姊姊、國民黨立委謝衣鳳面對家族司法風暴,僅簡短回應「謝謝關心」;國民黨則把矛頭指向最早公開質疑餐宴的吳音寧,要求檢方說明是否因政治人物指控就啟動偵辦,吳音寧回擊:「問題不在於是誰指出,而在於是否有犯罪事實」,要求國民黨不要模糊焦點。
這起案件起點,是彰化縣議會6月間的一場溪湖鎮民眾餐敘。吳音寧7月初就在臉書公開質疑,謝典霖在縣議會席開10多桌,是否涉及替國民黨溪湖鎮長候選人陳貞妃助選,以及餐費究竟由誰支付。當時彰化縣議會回應,餐會屬地方仕紳交流,並非議會主辦,也沒有使用議會預算、議長特別費或其他公務經費。
彰化地檢署之後分案偵辦,先向縣議會調取相關資料,16日再持彰化地院核發的搜索票搜索被告住居所等9處,並通知約20人到案。檢方複訊後認為,謝典霖、父親謝新隆、母親鄭汝芬,以及劉姓服務處幹部、黃姓議會人員等5人,涉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因此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
陳貞妃等另外7名被告,檢方也認為涉嫌投票行賄,但認定現階段沒有羈押必要,分別以3萬元至10萬元交保;另外近10名選民則訊後請回。是否羈押謝典霖等5人,仍要等待彰化地院裁定,目前全案都應依無罪推定原則處理。
17日下午,案情卻又再往前推了一層。
彰化地檢署發布第二份補充說明,明確指出,檢方偵辦時認為謝典霖等人涉嫌「詐取公款辦理餐會賄選」,且進一步發現被告等人還有數次「巧立名目詐取公款私用」情形,因此除了選舉行賄罪嫌,也追加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以及刑法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檢方並表示,全案「有擴大深入追查之必要」。
這項補充說明,也讓案件性質從原本外界聚焦的一場「選舉餐會」,擴大成檢方追查公款使用及其他疑似詐取公款行為。尤其縣議會先前曾公開表示餐宴沒有使用議會預算或議長特別費,如今檢方卻在正式新聞稿中指稱涉嫌「詐取公款辦理餐會」,兩邊說法形成明顯落差,後續公款來源、核銷名目及相關公文流程,都將成為偵辦重點。
謝家政治動向也因此備受關注。
謝典霖的姊姊謝衣鳳先前曾投入國民黨彰化縣長提名競爭,但謝家內部一度因是否投入縣長選舉出現不同意見。17日上午,媒體追問父親謝新隆、母親鄭汝芬與弟弟謝典霖同時遭聲押,謝衣鳳沒有進一步評論案情,只簡短表示「謝謝關心」。
國民黨中央則選擇從「偵辦如何啟動」提出質疑。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表示,吳音寧公開指控後,彰化地檢署隨即分案偵辦,檢方應說明啟動偵辦的依據究竟是已掌握具體事證,還是「政治人物一指控檢調就出手」。陳以信並強調,國民黨尊重司法,在法院判決確定前應遵守無罪推定,也要求檢調以一致標準辦案並維持政治中立。
被國民黨直接點名的吳音寧隨即回應。她表示,17日上午看到謝典霖等人遭聲押後,許多人詢問她的看法,但她認為「問題不在於是誰指出,而在於是否有犯罪事實」,尊重司法偵查,也請國民黨不要模糊焦點。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莊瑞雄則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宜只因為政治人物提出質疑後檢方展開調查,就從時間先後推論司法受到政治介入;偵辦依據如果依法可以公開,檢方可以適度說明,最後仍應讓證據及司法程序說話。
這起案件現在已經出現三條同時發展的線:第一條是謝典霖一家三口及另外兩名被告下午4時30分羈押庭結果;第二條是檢方最新揭露的「多次詐取公款私用」究竟涉及哪些款項、多少金額與哪些核銷名目;第三條則是從吳音寧最初揭露、國民黨質疑偵辦起點,到謝衣鳳保持低調,司法案件已直接撞進彰化年底選戰。
下一個真正的新節點,就是彰化地院的羈押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