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社會局爆出重大內控醜聞。一名江姓前社工督導涉嫌利用保管受監護長者存摺、印章及代繳安置費用的職務機會,侵占5名弱勢長者超過1200萬元。台北市長蔣萬安得知後怒批「欺騙老人家的錢非常可惡」,要求徹查並追究責任。然而,市長的憤怒無法取代市府應負的治理責任:一名承辦人員為何能在一年多內反覆動用長者財產,直到離職交接才被發現?
檢調調查,江女曾在台北市社會局老人福利科擔任督導,負責文山區受監護長者的安置及財產管理。她涉嫌從2025年5月至2026年6月間,利用申報照護機構費用的機會,以少報多、超額提款,從至少5名長者帳戶取走超過1200萬元。檢方搜索其住處後,查獲愛馬仕、香奈兒等精品包,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全案仍由檢調偵辦,相關刑責有待司法認定。
一年多未被攔下 離職交接才發現
社會局說明,江女在6月底離職,局方7月初辦理業務交接時,才發現受監護長者帳戶出現資金異常,隨即啟動內部清查、蒐集資料並報警提告。主動發現、主動報案值得肯定,但更嚴重的問題是,涉嫌侵占行為持續超過一年,竟未在日常查核中被攔下。
這些長者因身心狀況而接受監護,部分人缺乏自行管理財產及即時求助的能力,才把存摺、印章與財務管理交由政府處理。市府承擔的不是普通行政業務,而是替最弱勢者守住畢生財產的信託責任。
若不是承辦人離職,異常款項何時才會被發現?相關提款是否需要第二人覆核?存摺與印章是否分開保管?每月帳戶餘額有沒有與安置機構請款資料逐筆核對?主管是否定期抽查?這些問題不能只以「已進入司法程序」帶過。
蔣萬安發怒容易 制度為何失靈更該說清楚
蔣萬安表示,案件是由社會局主動查察、移送,市府沒有護短,將徹查到底並追究責任。他的態度沒有問題,但市長不能只站在譴責犯罪者的位置,彷彿市府也是單純受害者。涉案人員就在台北市政府體系內任職,經手的也是由市府代管的弱勢長者財產,內部監督是否鬆懈,本來就是市長必須面對的治理問題。
真正的究責不能只停在涉嫌犯案的前社工。市府應查明這段期間有哪些主管核章、哪些人負責帳務複核、例行稽核為何沒有發現異常,以及相同管理模式下,是否還有其他長者帳戶存在風險。
社會局更應立即全面清查所有代管帳戶,而非只檢視已知的5名被害人;同時建立雙人覆核、印鑑分離保管、定期輪調、銀行異常提款通知及跨單位抽查制度。若有損失,也必須說明追償、保全資產及協助被害長者的具體方案。
市府不能把主動報案當成免責理由
社會局發現異常後報案,是機關應盡的基本責任,不應被包裝成足以抵銷前端監督失靈的政績。案件最令人不安的地方,正是政府受託照顧的人,疑似遭到政府內部人員利用制度漏洞侵害。
蔣萬安可以憤怒,但市民更需要答案。到底是哪一道防線失守?誰應負行政責任?制度要如何修改?如果最後只有涉案人員遭到司法追究,主管機關卻沒有人為長期監督失效負責,那麼這場「震怒」終究只是政治表態。
對弱勢長者而言,市政府可能就是最後一道保護網。當這道保護網內部出現破洞,市長真正該做的不是只罵「非常可惡」,而是把責任查到管理階層、把損失追回來,也讓所有受監護者的財產不再由單一人員輕易掌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