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名受台北市政府監護的長者,帳戶裡超過1200萬元疑遭社會局前社工督導侵占。市長蔣萬安強調,案件由市府「主動發現、主動調查、主動告發」;台北市議員許淑華追問,錢一筆一筆被領走長達一年多,直到經手人離職、交接時才發現帳目不對,市府怎麼能只強調「主動」?每筆提款由誰核章、誰負責對帳,蔣萬安必須回答。
5名長者存款疑遭侵占 前社工督導羈押禁見
檢警調查,台北市社會局老人福利科前社工督導江羿潔,涉嫌利用保管受監護宣告長者存摺、印章,以及代為支付安置費用的職務機會,自2025年5月至2026年6月間,多次溢領長者存款,涉及5名長者、金額超過1200萬元。台北地檢署9月22日搜索、拘提江女;法院23日裁定羈押禁見。案件仍在偵查,款項去向、實際損失及有無其他涉案人員,尚待檢方釐清。
北市社會局9月22日發布的新聞稿指出,江女6月底離職,局方7月初才發現款項支用異常,隨後清查、蒐證,向警方報案並向台北地檢署告發。這份市府自己的說明,也清楚標出關鍵時間差:異常是在涉案人員離職後的交接階段才被發現。
許淑華追問:一年多來,主管都在看什麼?
許淑華批評,蔣萬安反覆強調市府「主動發現」,迴避的是事前監督為何沒有發揮作用。受監護長者無法自行管理財產,存摺和印章交由社會局保管,本應有更嚴格的把關。若提款須提出簽呈,主管是否核對安置機構實際請款金額?長者帳戶有沒有定期對帳?一年多來的異常提款,為何沒有在江女離職前被攔下?
她要求市府立即展開行政調查,檢查簽呈、核章、對帳與督導紀錄,也要確認是否還有其他長者的財產受影響。許淑華對主管責任的質疑,仍須以文件及調查結果檢驗,不能直接認定其他人涉案。
蔣萬安喊追究到底 社會局公布懲處方向
蔣萬安9月23日上午表示,欺騙長者的錢「非常可惡」,市府絕不包庇,會嚴查並追究責任。社會局下午表示已召開考績委員會,將對江女追溯處以最重一次記二大過,並依《社會工作師法》移付懲戒;社工師證書是否廢止,仍須經後續法定程序。
但處理涉案社工,不能代替檢查市府的監督制度。每筆提款簽呈由誰核准?安置機構帳單、銀行提領紀錄與帳戶餘額,是否曾由不同人員交叉核對?社會局7月初發現異常後,何時清查所有受監護長者帳戶,又如何協助5名長者保全與追回財產?截至目前公開的市府說明,這些問題仍缺少具體答案。
司法程序將釐清江女的刑事責任;蔣萬安則須交代,為何一名受託保管弱勢長者財產的人員,涉嫌持續溢領一年多,市府卻等到她離職才察覺。許淑華這句「還敢說主動?」指向的,正是市府必須公布的監督紀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