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長蔣萬安9月27日還在批評市長候選人沈伯洋談金華國中營養午餐是「造謠、不道歉」,金華國中校長黃啟清的公開信,卻向用餐後身體不適的學生表達關心與歉意。更值得追問的是通報日期:校長寫明,9月4日供應含小卷的午餐後,校方在「五天後」收到第一個正式通報;台北市教育局9月23日的新聞稿卻寫,校方於9月11日才接獲第一名學生反映。按公開信推算,首件通報是在9月9日。市府對外說明的時間線,與校長親自寫給家長的版本對不上。
黃啟清在題為〈攜手前行,彼此守護〉的公開信中表示,學生健康與安全是學校優先考量的事。對於這次身體不適、對用餐感到不安或受到事件影響的學生,他表達關心與歉意,承諾持續提供健康照護、學習支持與心理關懷。校長的態度,也讓這場爭議回到一個基本事實:確實有學生向學校反映用餐後身體不適。至於不適是否由當天餐點引起,仍須依調查資料判斷,不能僅憑公開信認定發生食物中毒。
首件通報究竟是9月9日,還是9月11日?
公開信交代,9月4日學生食用營養午餐後,「五天後」校方收到第一個正式通報,「隔兩天」又陸續收到兩名學生的告知。依日期計算,三次反映分別落在9月9日,以及其後的9月11日、13日。黃啟清並指出,收到首件通報時,已超過午餐留樣保存期限;期間校方啟動相關通報及處理流程,也透過家長群組詢問用餐後的情況。
教育局9月23日發布的版本則是:金華國中於9月11日接獲一名學生反映,指9月4日曾有腹瀉;校方調查後確認,同班另有兩名學生身體不適,但症狀不同。教育局據此表示,其他班級師生沒有相關反應,基本排除食品中毒可能,並否認曾指示校方「被動處理」。如果9月9日已有第一個正式通報,教育局為何把9月11日寫成首次接獲反映?兩者是否指不同的通報程序,市府應拿出紀錄說明,而不能讓日期差異停留在各說各話。
蔣萬安要求對手道歉,市府也該回答校長公開信
這起事件在9月23日由民進黨市議員簡舒培揭露後,迅速成為台北市長選戰攻防。簡舒培引述家長陳情,質疑多名師生不適及校方處理流程;教育局否認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也駁斥「被動處理」的指控。沈伯洋要求市府交代查核與檢驗情形;蔣萬安則在9月27日批評沈伯洋散播謠言、不願道歉,還將此事連結到大罷免的政治手法。雙方對受影響人數與責任歸屬仍有爭議,校長公開信並未替任何一方的全部主張背書。
但公開信至少提出兩項市府不能迴避的新材料:校長親自向身體不適的學生致歉,以及校方所述首件通報日期比教育局新聞稿早兩天。這也讓蔣萬安的「造謠」指控必須更精確:他究竟否認有人反映身體不適,還是否認「集體食物中毒」及「被動處理」等特定說法?幾件事的證據程度不同,不能混在一起,用一句「造謠」結束討論。
黃啟清在信中表示,後續將與教師會、家長會、教育局及專家學者,透過午餐供應委員會重新檢視餐點驗收、品質回饋、異常反映、留樣保存、校安通報與家長告知流程。這是校方對學生及家長提出的具體承諾。接下來,教育局應公布去識別化的接獲反映紀錄、校安通報時間與通知主管機關的紀錄,逐一核對9月9日、11日、13日發生了什麼;若原新聞稿日期有誤,就應更正。學生的健康疑慮,需要一份經得起核對的時間線,而不是讓第一線校長致歉、市府繼續忙著要求政治對手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