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民黨要求在11月28日地方選舉前,三讀通過普發現金2萬元特別條例,行政院今(15)日重申,普發現金必須符合不增加實質舉債、不排擠其他施政,以及程序合法合憲三項原則,並呼籲立法院儘速審議總預算,讓政府規劃的普發1萬元,朝明年農曆春節前發放的目標推進。
國民黨把選前列期限 要黨團推動三讀
國民黨14日中常會討論普發現金議題,要求立法院黨團推動「全民共享經濟成果及穩定民生特別條例」,力拚在地方選舉投票前完成三讀。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轉述,有中常委認為,普發2萬元的主張在地方獲得好評,應全力推動,並將通過時間與選舉連結;若民進黨反對,也要讓選民看見各黨立場。
這項草案已於10月2日在立法院會一讀付委,進入審查程序。目前仍是國民黨推動中的提案,尚非已完成立法、確定發放的政策。
行政院重申三原則 盼行政立法合作
面對國民黨加碼要求,行政院重申,普發現金不能增加實質舉債,也不能排擠社福、國防、醫療、教育等施政支出,程序上還必須合法合憲。
行政院希望行政、立法兩院朝共同目標合作,推進預算審議,讓已納入明年度總預算的普發1萬元方案,能依規劃辦理。
政府規劃的普發1萬元預算為2357億元,已送立法院審議。能否在農曆春節前發放,仍取決於預算通過與後續作業進度,並不是已經確定的入帳日期。
莊瑞雄追問財源 不是通過法案就有錢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莊瑞雄15日表示,國民黨將普發2萬元與選前時程綁在一起,究竟能否讓民眾實際領到,才是問題所在。他強調,預算必須編列,財源與行政、立法權限也必須處理,不能認為立法院通過法案,政府就自然有錢支應。
國民黨則主張,今年稅收超徵可以支應普發2萬元,不必舉債;行政院長卓榮泰先前在立法院答詢時,已對此提出不同看法,強調國家還有科技、經濟發展及其他支出需求,不能將紅利全數用來發放。朝野爭點因此不只是發1萬或2萬,也包括財源如何安排、是否影響其他政策。
春節前領1萬有前提 須先完成預算程序
財政部次長阮清華10月8日說明,若立法院能在明年1月5日前完成總預算案三讀,並於1月20日前經總統公布,登記入帳可規劃在1月25日啟動、首批款項於1月26日入帳。
這是以預算如期完成為前提的作業規劃。行政院目前呼籲的重點,仍是立法院儘速完成審議,讓發放作業有足夠時間準備。
(圖片來源:AI生成、翻攝畫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