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涉國安案件遭起訴,高檢署具體求刑14年。律師黃帝穎今(6)日在臉書發文,將焦點放在高金辦公室主任陳智葟、助理林怡君於偵查中認罪、繳回犯罪所得,並供述其他共犯犯罪情節。他以「高金素梅切割張俊傑」為題,認為兩名幕僚的供述及相關證據,是追究高金涉案責任的重要關鍵。
黃帝穎聚焦兩名幕僚認罪,貼出高檢署起訴公告
黃帝穎在貼文中指出,高檢署偵辦高金素梅涉違反《國家安全法》案件偵查終結,檢方認定高金與前辦公室主任張俊傑涉嫌收受中國資金,在台發展組織,並在立法院配合推動反軍購。
高檢署依《國家安全法》及《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高金素梅、張俊傑、陳智葟及林怡君4人,分別對高金、張俊傑求刑14年、15年;陳、林兩人則建請法院量處適當刑度。
黃帝穎並附上高檢署公告照片,公告記載案由為「違反國家安全法等」,被告為「張○傑等4人」,終結要旨為「起訴」,日期為民國115年11月6日。
「直殺高金涉共諜案」,黃帝穎認為供述與證據是關鍵
黃帝穎表示,陳智葟、林怡君同樣被依國安法起訴,但高檢署考量兩人認罪、繳回犯罪所得,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他進一步以「相關認罪證詞及證據直殺高金涉共諜案」形容兩名幕僚供述的影響,認為這是檢方對高金素梅具體求刑14年的重要原因。
依檢方公布的求刑理由,陳、林兩人除自白、繳回犯罪所得,也明確供述其他共犯的犯罪情節。不過,黃帝穎所說的「直殺」及其對證據重要性的判斷,屬於他對案件的法律評論;各項供述與證據的證明力,仍須由法院審理認定。
張俊傑逃亡,黃帝穎批高金「禁不起檢驗」
黃帝穎也在貼文中提及高金素梅的「大帳房」張俊傑,並批評張俊傑逃亡,更凸顯高金素梅「禁不起檢驗」。
張俊傑先前在另案獲准交保,並接受電子手環監控,之後因破壞手環、逃匿而遭通緝。至於外界報導他疑似搭船偷渡出境,檢警先前表示仍在查核,不能僅憑貼文便認定其境外行蹤已獲確認。
本案目前進入起訴階段,高檢署提出的犯罪指控與具體求刑,並非法院判決;高金素梅等人的刑事責任,仍待法院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