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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年產值「破千億」! 產業協會理事長呼籲:網路視聽服務應定位為「國家級戰略」產業!

2020.10.07
11:00am
/ 放言編輯部 歐芯萌

台灣OTT產業協會理事長錢大衛指出:台灣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產業鏈「每年高達千億元產值」,應定位為「國家級戰略」產業。

 

盜版猖獗太囂張!民進黨立委陳素月、林楚茵、林宜瑾今(7日)共同召開記者會,與會者包含OTT協會在內的六大公協會代表,一致呼籲NCC就「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內容,應採行有效的法律及技術手段打擊侵權行為,以扶持合法產業。會中強調,針對目前最大的網路影音平臺YouTube、Facebook,都應一併納管,才能落實「捉大放小」精神。

 



會中,台灣OTT產業協會理事長錢大衛指出:台灣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產業鏈「每年高達千億元產值」,應定位為「國家級戰略」產業。但根據資策會2018年的研究報告,網路影視音盜版侵權(手段包括機上盒、App及影音網站等)造成台灣影視音產業每年283億的損失。主管機關應扶持合法產業,其中首要的工作是遏止盜版侵權。

 

目前NCC提出的專法草案,只針對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跨境來台經營的中國業者有所管制的部分。六大公協會代表指出,盜版侵權對台灣影視音產業造成的傷害,遠大於中國業者的入侵。專法更應該透過管理電信機房、金流等法律手段以防堵盜版侵權業者的行為。

 

 

此外,App的發布平臺,例如Google公司的Play商店、蘋果公司的App Store,也都已成為侵權影音App的散播管道。錢大衛表示,專法應該提供法源,讓Play商店、App Store等平台有當地法律可以遵循,將侵權影音App下架。

 

盡管OTT等六大公協會代表肯定NCC對於專法所擬定的「捉大放小」政策方向,也指出專法對於「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的定義,未盡符合前述政策方向,導致網路市場上最大的影音平臺YouTube、Facebook等業者被排除在外。

 

陳素月、林楚茵、林宜瑾和六大公協會代表建議,專法應該貫徹「捉大放小」的精神,調整「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的定義,好讓使用量最大、影響力也最大的YouTube、Facebook等平臺,也能與其他OTT業者一併納管;否則本專法恐淪為「明察秋毫之末,而不見輿薪」。

 

 

記者歐芯萌/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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