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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投書|公投綁大選是民主前進的桎梏 To be or not to be ?

2021.12.13
14:32pm
/ 李佳螢

2021年的當下,公民投票門檻不再是問題,但若公民投票倒退回與大選相綁,恐將淪落為撕裂社會的武器,對台灣民主的發展並不健康。

 

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9案也就是「公投綁大選」公投案,由國民黨立委江啟臣領銜發起,主文是:「你是否同意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半年內,若該期間內遇有全國性選舉時,在符合公民投票法規定之情形下,公民投票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

 



民粹與民主

 

哲學家盧梭在著名的《社會契約論》中寫下:「雖然民意總是對的,但是它並非總是能作出明智的判斷,因此也並非總能找到共同利益之所在。」

 

「人民作主」是當代民主制度所不斷追求的目標,但重看盧梭的言論,適足以提醒我們:訴諸公投的直接民主,若不能建立在成熟理性的公民參與基礎上,反倒會顯得在操弄民粹。

 

公民投票是直接民主的展現,但近來在全球民主進程中,也持續演化出反民主的民粹現象。近期《經濟學人》雜誌〈民主的韌性:民主包含了自我修復的種子〉(The Resilience of Democracy:Democracy contains the seeds of its own recovery)一文即指出:民粹政治的風行,看似將民主推上了高潮,增加了民眾對於選舉的關注,並且也讓2020年美國大選投票率來到了史無前例的高峰,但這種透過政黨認同「民粹化」的模式,反而讓民主政治從溝通出最大福祉的解決問題方案,變成了製造社會對立的問題來源。

 

「民主」本該是為尋求人民最大福祉的最大公約數,因此運用的集體共識。但在「民粹」之下,卻成為了迎合特定團體的利益、乃至於對立、極化後的分裂,這正是當前民主制度的系統性危機。

 

2018:台灣民主的滑鐵盧

 

盧梭認為,任何形式的代議政體都不可避免對民意有某種程度的扭曲。然而,直接民主同樣有其代價。當我們回頭看看公投繁盛的2018年,「名義」上的還權於民發生了,但是公民社會因此更進步了嗎?顯然並沒有。

 

2018年是首次以多達十案公投提案綁大選的瘋狂一年。各項公投的宣傳小卡雪片般紛飛,看似每一個議題都重新回到人民的討論中,但結果並不如預期,我們仍能在公投的倡議、投票之中看到了濃重政黨色彩。2018年也是「韓流」元年,民粹的崛起反而導致民主無法深化,民粹偶像及其粉絲們,像是「手拿著刀俎,人人都是魚肉」,同路人就是高大尚,反對者則貶為異端,理性探討公共議題的理想顯得更加遙遠。

 

上述失控的民粹現象,恐怕說明了,台灣社會難以適應「公投綁大選」的制度設計。如何讓公共議題有理性思辨、討論的空間,我們仍待努力。

 

2021:民主將前進還是倒退?

 

公民投票應該是就事論事,因此也應該是一個深思熟慮後理性思考的抉擇,選人與選事,在本質上有所差異,不該混為一談。這是2018年經歷挫敗後,立法者做出的反思與改變。

 

很遺憾的是,國民黨立委江啟臣領銜發起的「公投綁大選」公投案,似乎要將台灣拉回「以民粹推翻民主」的處境中。不論是早年半吊子的「鳥籠公投」,還是降低門檻後卻因綁大選而導致的混亂,即將在特定團體的操弄之下演變成為的「烏龍公投」,而這些所造成的結果,都只是赤裸裸地展現出特定團體的爭權奪利,以及社會的撕裂,難道這就是江委員心目中關於台灣民主的藍圖嗎?

 

公民投票與關於選舉「人」的大選應該分開,因為公投不需要和特定候選人作連結,公民投票應該專心致志地討論公投議題。而2021年的四項公投案,由於和大選分開舉行,不論是公辦意見發表會,或是各類說明會、座談會、媒體報導與公共討論,因此可以逐一開展,讓公民能有接收資訊、理性思辨的可能性。而不是如大選般大打感情牌,將候選人及其粉絲塑造成鎂光燈底下的悲喜劇主角,再運用煽動性的誇大言語去訴說。

 

2021年的當下,公民投票門檻不再是問題,但若公民投票倒退回與大選相綁,恐將淪落為撕裂社會的武器,對台灣民主的發展並不健康。

     

民主將前進還是倒退?就在12月18日全體公民的一念之間!

 

最後試問:您理解公投提案了嗎?您清楚簡短題目背後可能牽涉到的層面嗎?您認為,公投的選票是怎麼催出來的?是來自特定政黨的動員,抑或有可能來自獨立判斷的選民?而您自己呢?您是因為政黨而投下這四張票,還是因為您對議題本身的關注?審慎思考這些提問,都將讓公投背後的意義有所不同。

 

 

圖片來源:管碧玲臉書、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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