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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教育局、新埔國中遭監察院糾正!教師霸凌案未依規定調查…監委要求重新處理

2023.05.15
16:56pm
/ 放言編輯部 呂雲笙

監委認為,該師有對於學生進行霸凌等不當管教,已經構成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身心虐待」的定義,新北教育局應督同新埔國中根據調查結果重啟調查,追究相關違失人員的責任。

 

新北市新埔國中學務主任在去年8月被家長檢舉有體罰及霸凌柔道隊特教生的狀況,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進行調查後,發現該名老師有藉職務濫權、對特教生歧視霸凌的行為。監委質疑,新北市教育局有失督導之責,監察院通過糾正新北市教育局已及新埔國中,要求重啟調查並且究責。

 



調查結果指出,在經過家長檢舉、校安通報後,教育部國教署要求在3日內召開防治校園霸凌的因應小組會議,但該校未召開,也在去年改以不當管教類項召開校事會議,除違反教師法相關規定,再檢視該次會議作業程序,主要由吳姓聘任督學及校長郭月秀主導。

 

調查報告表示,該會議由吳督學率先發言表示,本案為偶發事件未達教師法第14條、第15條等規定,因此不成案,郭月秀接著表認同,隨後沒看到其他成員有不同意見陳述,也並沒有就陳訴該名教師體罰特教生長期半蹲、撿垃圾等霸凌事件分別進行審議,直接認定是單一偶發事件即予結案,該會審議結果未踐行程序正義,也未符CRC兒童最佳利益原則,致造成拖延依法處理。新埔國中就本案之處理認事用法多有違誤,影響學生權益,亦衍生「師師相護」之批評。

 

監委認為,該師有對於學生進行霸凌等不當管教,已經構成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身心虐待」的定義,新北教育局應督同新埔國中根據調查結果重啟調查,追究相關違失人員的責任。

 

新北教育局提到,還沒收到監察院的調查結果,將會看監察院來函結果進行處置,並且指出在2021年8月接獲陳情,就是督導學校依照相關規定召開會議、啟動調查,全案經過霸凌和校事會議等規定,有多次調查,也請學校密切注意學生狀況,提供學生輔導資源協助,維護學生受教權。

 

 

圖片來源:Google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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