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通訊局17日提出多項修訂,針對放寬或更新電視台及電台節目和廣告標準業務守則提出11項建議,展開為期1個月的公眾諮詢⋯⋯
「港區國安法」實施3年,香港新聞媒體自由嚴重受到箝制,然而,此次港府直接不演了,香港通訊事務管理局進一步宣布,國民教育、身份認同、《港區國安法》的節目不須遵守「持平要求」;另外,該項提案還建議,電視台或電台直接轉播中國「信譽良好的媒體」所提供的節目或頻道時,應獲豁免遵守「本地業務守則的規定」,不需向香港本地製作的節目要遵守香港的監管規定。
香港通訊局17日提出多項修訂,針對放寬或更新電視台及電台節目和廣告標準業務守則提出11項建議,展開為期1個月的公眾諮詢。
據《自由時報》報導指出,其中一項建議是,電視台及電台節目必須「中立」的規定,不適用於國民教育、國民身分認同或有關認識「港區國安法」的節目,因為相關機構若為了恪守中立,而在節目中加入反對言論,可能有觸犯法律的風險,也可能面臨投訴。
對於此項規定,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峯指出,港府誤解中立之意,認為中立報導才能促使社會了解國安法。
《中央社》也指出,該項提案還規定,現時持牌電視台及廣播電台每週需播放最少30分鐘有關認識「港區國安法」、國民教育或國民身分認同的節目。
另外,通訊局建議,電視台或電台直接轉播中國「信譽良好的媒體」所提供的節目或頻道時,應獲豁免遵守「本地業務守則的規定」,即不需向香港本地製作的節目要遵守香港的監管規定。
通訊局表示,隨著香港與中國尤其是大灣區融合,從「信譽良好的媒體」購入節目播放,可增進市民對中國的了解。
(圖片來源:中國共產黨官網、維基百科、Pex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