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談陳佩琪坦承赴美凸顯兩大法律爭議 黃帝穎:司法評價被告柯文哲「有能力逃亡」,而非有沒有意願逃亡!陳及民眾黨辯柯「不會逃亡」的意願問題是混淆視聽
《放. 新聞》律師黃帝穎今日發文指出,陳佩琪臉書發文說,偵查時她什麼都不能講,起訴後一樣飽受不實資訊攻擊,坦承8月赴美,辯稱「我當時要是出境,一定被說我是潛逃?」,她原訂出國行程,卻變柯文哲逃亡、要繼續被羈押的理由?
黃帝穎完整說明如下:
1.財產來源不明罪案仍在偵查中,陳佩琪搞錯了
陳佩琪發文說,偵查中她什麼都不能講,然後開始坦承赴美計畫,顯然搞錯了。
目前柯文哲僅京華城弊案收賄、圖利及政治獻金案起訴,財產來源不明罪仍在偵查中,陳佩琪處理柯文哲家庭金流,在財產來源不明罪案應尚有角色,還在偵查中!
2.陳佩琪及民眾黨刻意混淆逃亡要件
法院判斷逃亡之虞,是審酌有沒有能力逃,不僅是有沒有意願逃,但陳佩琪及民眾黨稱柯文哲不會逃,是用「意願」混淆。
北院裁定羈押理由是,柯文哲曾經提到有安排妻子陳佩琪與子女一起出國躲避國內紛擾等語,可見柯文哲面對偵查時,已有安排全家出國的計畫。又柯文哲及陳佩琪對外宣稱從醫良久,有資力購買上億房產等語,自有在國外生活的能力與資力。
司法評價被告柯文哲「有能力逃亡」,而非有沒有意願逃亡。顯然陳佩琪及民眾黨辯柯文哲「不會逃亡」的意願問題,是刻意混淆視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