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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潘孟安住豪宅再敗訴得賠50萬...王鴻薇死凹到底稱「一定上訴」:果然法院是民進黨開的

2025.04.08
19:08pm
/ 放言編輯部 吳亦軒

民事庭考量雙方均為知名政治人物,是否受財團供養而涉及官商勾結之言論,經各大媒體引用報導,對潘孟安名譽影響甚鉅,認王鴻薇賠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應為適當...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2023年12月間,爆料時任賴清德競選總幹事潘孟安接受建商供養,入住豪宅「力麒御品」,被潘孟安提告求償15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一審判決王鴻薇敗訴,需賠償50萬元、刪除網路貼文及影片且不得再散布,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民事庭認上訴無理由,判決駁回,王鴻薇還是得賠50萬元。王鴻薇今(8)日則說,她一定上訴到底,「果然法院是民進黨開的」。

 



潘孟安當時主張,王鴻薇於2023年12月4日召開記者會,爆料他長期入住建商提供價值5000萬餘元豪宅,還指稱是「金屋藏潘」,並將相關影片、文章發表於臉書Facebook等社群平台上。

 

但實情是,他自卸任屏東縣長後,接受徵召北上擔任總統參選人競選總幹事,委由助理尋覓租屋處、與房東簽約,租賃期間自2023年3月起至2024年2月止,每月租金6萬8000元,合於周邊租賃行情,也都按月繳付,助理並與他同住。

 

潘孟安認為,王鴻薇身為現任立委,也是國民黨知名政治人物,明知他以合於行情價格租屋,卻仍召開記者會,公開發表對他的不實指控。經競選總部召開記者會反駁,並出示租約和匯款單,王鴻薇仍於其個人臉書粉專及Real短影音,公開發表不實指控,使他人格價值在社會上評價受到貶損,侵害名譽權,因此提告。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判決王鴻薇需賠償50萬元,上訴後二審高等法院民事庭認為,王鴻薇身為立法委員,且為知名政治人物,卻未盡合理查證義務,召開記者會,還在潘孟安提出租約及匯款單澄清後,仍未盡合理查證義務,再度發表言論批潘孟安謊話連連、拿假資料唬攏全民、把台灣人當白痴等內容,「足使一般社會大眾認為潘孟安受財團供養,致使其名譽受到貶損,不法侵害名譽權,自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民事庭考量雙方均為知名政治人物,是否受財團供養而涉及官商勾結之言論,經各大媒體引用報導,對潘孟安名譽影響甚鉅,認王鴻薇賠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應為適當。

 

民事庭指出,又王鴻薇除召開記者會,也將影片發表在臉書粉專上,供人任意瀏覽、觀看,因此潘孟安請求將貼文及影片移除,並不得再利用網路或其他媒體散布,亦屬有理,因此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司法迫害,莫此為甚,王鴻薇一定上訴到底」,王鴻薇今日則在臉書發文反擊,表示我國司法體系竟護航,以司法的手段打壓社會揭發弊端的聲音,讓執政黨高枕無憂,這無疑是台灣社會最大的悲哀。

 

王鴻薇再說,她所查證以及所舉出的事證,皆屬事實,首先從潘孟安的背景關係來看,潘孟安身為前屏東縣長,根據判決書內容所述「入住的房屋所有權人楊宗是天方公司之法人代表,天方公司是力麗集團旗下之力麒公司子公司,且天方公司官網在屏東林邊開發地面型太陽能案場,也持續開發屏東地區其他類型案場,楊宗為力能公司董事長與天方公司法人董事指派之代表人」,顯然客觀事實並未有誤。

 

王鴻薇表示,她質疑潘孟安入住綠能業者房子時,當時潘孟安是賴總統競選大將,現在果然高居總統府秘書長,「他和企業關係本來就是可受公評之事,我已盡查證之能事,法院一而再對政治人物被檢驗用打壓揭弊手法,果然現在的法院是民進黨開的。」

 

王鴻薇最後表示,她勇敢發聲,絕不沈默。司法一再的讓人民失望,公信力蕩然無存,「請各位放心,對抗民進黨打壓,鴻薇將無懼司法迫害,繼續奮戰到底,永遠站在人民第一線。」

 

 

圖片來源: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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