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12日電)春節將至,民眾已開始施放鞭炮,台東縣政府公告,學校及醫療機構周邊50公尺,即日起禁施放爆竹煙火;每日夜間11時至隔日上午7時同樣禁放。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12日電)春節將至,民眾已開始施放鞭炮,台東縣政府公告,學校及醫療機構周邊50公尺,即日起禁施放爆竹煙火;每日夜間11時至隔日上午7時同樣禁放。
台東縣政府環保局環境稽查科長林士銘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迎接農曆新年,為兼顧年節歡樂與環境品質,提醒民眾施放爆竹煙火應遵守規定,學校上課期間及醫療機構(診所除外)周邊50公尺範圍全天禁止施放,且每日夜間11時至翌日上午7時禁止施放爆竹煙火。
他說,僅有經消防局、警察局及環保局核准之節慶活動,方可延長施放至凌晨1時止,違反者可依噪音管制法罰款新台幣3000元至3萬元,並提醒民眾施放後炮屑、紙盒等廢棄物應立即清除,違反者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罰款1200元至6000元。
台東縣政府呼籲,避免不當施放爆竹煙火,影響環境安寧及整潔,共同營造祥和、乾淨的過年環境。(編輯:李錫璋)1150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