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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竹南男子街頭持刀揮舞嚇壞眾人 警壓制送辦

2026.04.06
10:05am
/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6日電)苗栗縣竹南鎮有男子持刀揮舞在街頭遊蕩,嚇壞眾人;警方接獲通報,多名員警立刻趕往當場壓制邱姓男子,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全案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送辦。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6日電)苗栗縣竹南鎮有男子持刀揮舞在街頭遊蕩,嚇壞眾人;警方接獲通報,多名員警立刻趕往當場壓制邱姓男子,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全案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送辦。


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偵查隊長吳邦安今天表示,邱姓男子(48歲)於5日中午出現在竹南鎮環市路一段旁巷弄,附近居民上前關心詢問時,邱男竟從身上取出菜刀揮舞,並朝著民眾追逐,現場民眾嚇得趕緊逃離現場,所幸整起事件未造成人員傷亡。


竹南分局員警獲報迅速抵達現場,目擊民眾向警方指認犯嫌還在路上遊蕩。員警發現對方後,先持警棍上前喝斥對方「不要動、蹲下」,邱男看見多名員警,當場束手就擒,隨後員警也在其身上起獲刀械,依準現行犯逮捕,並以恐嚇危害安全罪嫌移送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建請檢方聲請羈押。


當地居民指出,邱男為街友,長期出沒在竹南頭份地區,平常居無定所,偶爾會和民眾有口角爭執,昨天為何會突然拿出菜刀揮舞,大家都感到莫名其妙,更不知所措,所幸員警及時趕到壓制邱男,避免造成傷害。


竹南分局呼籲,民眾切勿從事恐嚇或危險行為,依刑法規定,恐嚇危害安全者,最重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9000元以下罰金。警方對於危害社會安全之不法行為,將依法嚴正偵辦,以維護社會秩序與民眾安全。(編輯:李錫璋)115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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