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14日電)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貪污案,今天首次進行審理庭,針對新台幣500萬元是賄款或政治獻金交鋒,鄭文燦律師團認為檢方尚未建立此案有無期約行為前,應使用中性用詞。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14日電)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貪污案,今天首次進行審理庭,針對新台幣500萬元是賄款或政治獻金交鋒,鄭文燦律師團認為檢方尚未建立此案有無期約行為前,應使用中性用詞。
鄭文燦涉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華亞科技園區)土地擴大開發貪污案,被桃園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求刑12年。歷經1年多的準備程序庭,全案於上個月裁定監聽及偵訊等證物皆具證據力,桃園地方法院今天首次進行審理庭,全案進入實質審理階段,鄭文燦、楊兆麟及轉為污點證人的廖力廷接受檢辯三方詰問。
廖力廷為林口工五重劃區建廠管理委員會前主任委員廖俊松的小兒子,被控與父親等人為了工五擴大開發案9.12公頃土地,希望能從區段徵收改為自辦市地重劃一事,一起到鄭文燦市長官邸送500萬元。檢方詰問聚焦重劃會與桃市府會議往來紀錄、500萬元現金送進官邸過程,以及鄭文燦在近1年後將款項退回用意。
廖力廷表示,2017年9月14日晚間他與父親帶著裝有500萬元的手提包前往官邸,500萬元是由鴻展公司股東楊兆麟指示要給鄭,且分3次各提領120萬元、300萬元、80萬元,他們將包包塞在茶几下方,但鄭文燦進來後他就被請到外面,聽不到兩人談話內容。
廖力廷認為,鄭文燦應該知道手提包裡是錢。隔年楊兆麟又要他交付600萬元,說是要支持鄭文燦選連任。但在2018年8月13日,鄭文燦於官邸交給廖力廷2個包包,回家才發現分別裝有500萬元及600萬元現金。廖力廷猜想是鄭文燦得知廖俊松被監聽才將錢退還,還念了他父親「大嘴巴」。
辯方律師反詰問時,針對土地開發方案,最後結論市府仍轉向採取區段徵收,並不符鴻展公司訴求。另外廖力廷在偵訊時連續7次提到500萬元是政治獻金,是在調查官引導下才轉為行賄。廖力廷回應並不了解政治獻金的意思,以為只要是送錢給政治人物都算政治獻金,且當時確實有希望市府具體配合的事,認為應沒有被調查官引導。
辯方認為廖力廷並未實際參與鄭文燦與廖俊松或楊兆麟,以及另名股東侯水文等人的對話或餐敘,不清楚雙方有無期約、對價,檢方在未建立有無期約事實時,多次以「賄款」稱呼並不妥。
今天的審理庭從上午10時持續至下午5時30分,高齡的楊兆麟因體力無法負荷先行在4時30分許離庭,最後因時間關係,律師團也將對廖力廷的詰問延至5月12日。庭訊結束鄭文燦步出法院,對記者追問身形問題回應「冬天過年吃比較好,夏天就會瘦回來」,隨後上車離去。(編輯:李亨山)11504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