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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養鬆獅犬 嘉義縣家畜所開罰飼主11萬元

2026.05.25
13:23pm
/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縣25日電)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日前救援1隻受困大排水溝的鬆獅犬,雖已辦理寵物登記,但通知張姓飼主限期領回並說明時,飼主均置之不理,棄養事實明確,處以新台幣11萬元罰鍰。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縣25日電)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日前救援1隻受困大排水溝的鬆獅犬,雖已辦理寵物登記,但通知張姓飼主限期領回並說明時,飼主均置之不理,棄養事實明確,處以新台幣11萬元罰鍰。


嘉義縣家畜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今年3月初據報,指民雄鄉一處大排水溝內有犬隻受困,情況危急,當時派員赴現場,順利將受困的鬆獅犬救起。


家畜所指出,經查證,這隻鬆獅犬已完成寵物登記,飼主為居住彰化縣的張姓男子,依法通知張男限期領回犬隻並說明原委,但張男逾期未到場處理,也未提出合理說明,棄養行為屬實。


家畜所表示,張男除棄養犬隻外,這隻鬆獅犬「未完成絕育」及「未施打狂犬病疫苗」,違規情事明確。上述行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依法合併裁處11萬元罰鍰,並沒入犬隻,並將張男身分資訊依法列入全國不得再認養動物管制名單。


家畜所指出,民眾飼養寵物前應審慎評估自身能力,寵物絕非可任意丟棄物品。棄養行為不僅造成動物極大痛苦,更可能衍生流浪動物、交通安全及傳染病傳播等社會公共問題。民眾若因故確有無法續養情形,應循合法管道尋求協助,切勿任意棄置動物。(編輯:張雅淨)115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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