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0日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排審在野黨所提、攸關軍公教調薪法制化的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條例草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已研擬相關草案並報送行政院,刻正等行政院排入院會討論通過後,將依程序送立法院審議。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併案審查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及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等16人分別所提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條例草案,今天議程僅進行詢答。
根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所提書面報告指出,人總為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的幕僚作業機關,每年均蒐整經濟成長率、平均每人國民所得、消費者物價指數變動情形、民間企業薪資水準及政府財政狀況等相關指標的數據進行綜合評估,配合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時程,擬具研析方案提軍公教員工待遇審議委員會審議後提出建議。
人事行政總處表示,在召開待遇審議委員會前,由教育部及人總共同邀請相關公教團體辦理座談會進行意見交流,所提相關意見由教育部及人總於待遇審議委員會會議中代為表達說明,再送請行政院做政策決定,並依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議程序,送請立法院審查通過,並經總統公布後始生效力。
人事行政總處指出,為強化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機制,已研擬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條例草案,規劃重點包含年度通案待遇調整的條件、考量因素、調整程序、諮詢會的組成、委員遴聘程序、準用本條例的人員及其待遇或薪酬事項等。
人事行政總處也說,針對這次立法院併案審查所關切的事項,例如調整項目、調整條件、公教團體代表等,均已併同納入草案條文規範,並依法制作業規定完成相關評估及報送行政院,刻正等行政院排入院會討論通過後,將依程序送請立法院審議。
國家發展委員會所提書面報告指出,制定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條例是為健全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機制,明確規範軍公教人員年度通案待遇調整事項,有助於政府攬才留才,並提升公共服務品質及國家競爭力。
國家發展委員會指出,由於軍公教待遇調整涉及國家財政負擔及總預算資源配置,建議綜合考量經濟成長、民間薪資及政府財政狀況,以兼顧人員權益、人才留任及財政永續。(編輯:謝佳珍)1150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