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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檢預防性羈押查毒駕 啟動專案近半月裁准20件

2026.06.10
17:14pm
/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0日電)台中地檢署今天表示,警方昨天查獲4人涉毒駕案,經檢方複訊後認定有反覆實行及羈押必要,向法院聲押獲准,另外經檢警啟動專案後,近半月預防性羈押已獲准20件,持續打擊毒駕。


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台中檢警持續嚴查毒駕,於9日連續查獲陶姓、陳姓、周姓、沈姓等人涉犯毒駕案件共4件,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等4人均涉犯刑法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嫌重大,且有反覆實行毒駕犯罪之虞及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


檢方統計,中檢自今年5月27日起至6月9日止,檢察官審酌毒駕被告犯罪嫌疑重大程度、反覆實施毒駕犯罪可能性,及對道路交通安全危害程度等羈押必要性因素,已就犯罪嫌疑重大且具有高度再犯毒駕風險被告,依法聲請羈押並經法院裁准達20件。


檢方表示,中檢於今年5月27日召開「妥適運用預防性羈押以打擊毒駕研商會議」,針對毒駕案件酌定八大重點類型,包括同時扣得毒品、併同酒駕、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事故違規情節嚴重、事故地點位於校園周邊或公眾聚集處所、查獲前駕駛行為已致生往來危險、前有多次施用毒品或毒駕前科等,以及客觀上顯有疑似施用毒品而無法安全駕駛等情形。


檢方查出,9日查獲的陶姓被告為失聯外籍移工,警方同時於車內查獲毒品,顯有施用毒品後駕駛的高度風險;陳姓被告經警方調閱車行軌跡後,發現毒駕行駛於市區公眾聚集處所,漠視民眾交通安全。


另外,周姓被告有施用毒品前科,且警方於隨身包包扣得多種毒品;沈姓被告則同時有扣得毒品及毒駕前科等情形。檢方表示,對於符合重點類型,且符合法定羈押要件案件,均將積極妥適運用預防性羈押制度,持續打擊重點毒駕案件,以有效遏止毒駕再犯風險。(編輯:李亨山)11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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