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9月1日起將調整「工作方式改革」的一項重要執行方式,但必須先釐清:日本並沒有取消每月45小時的加班法定原則上限。
厚生勞動省宣布,勞動基準監督署不再以單純的加班時數,對企業一律要求「壓到每月45小時以內」,而改為檢查企業依「36協定」所承諾的員工健康與福利保護措施是否真正落實。
日本《勞動基準法》現行規定完全沒有改變:原則上加班不得超過每月45小時、每年360小時。企業與勞工若因特殊臨時狀況簽訂特別條款,年度加班仍不得超過720小時;單月加班加假日工作必須低於100小時;2至6個月平均不得超過80小時,而且一年最多只能有6個月超過45小時。違規仍可能受罰。
真正改變的是「監督方式」。
過去即使一家企業依法簽有特殊條款、在繁忙月份可合法超過45小時,勞檢單位仍可能一律要求企業把時數降到45小時以下。9月起,這種單純以時數為核心的統一行政指導將被調整,勞檢人員會更重視企業是否依協議提供健康管理、休息、面談及其他保護措施。
厚勞省也將在全國「工作方式改革推進支援中心」設立專門諮詢窗口,協助中小企業訂定36協定、特殊條款及彈性工時制度,並與商工會、經營支援單位合作。
政策背景與日本嚴重缺工有關。高齡化與人口減少使物流、建築、醫療、服務業都面臨人手不足,企業界長期抱怨部分勞動行政指導過度僵化;勞工團體則擔心鬆動監督可能讓長時間勞動重新增加。
日本2019年工作方式改革的重要背景之一,就是「過勞死」。因此這次政策最敏感的地方,在於政府如何同時滿足兩個互相衝突的要求:企業需要彈性,但員工健康不能成為缺工的代價。
所以這不是「日本取消45小時加班限制」。
更準確地說,是法律紅線保留,行政監督從「只盯時數」轉向「時數+健康保護措施」。
(圖片來源:AI生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