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核能政策已經從「要不要重啟」的政治辯論,走進實際準備階段。
台電116年度預算書揭露,配合《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台電已評估核二、核三具備換發運轉執照的可能性,並新增900萬元「核能電廠自我安全檢查作業的耐震安全評估」經費。預算書同時開始處理換照及再運轉所需要的安全文件,代表核電重啟已經不只是行政院或經濟部口頭表態,而是正式進入台電工作與預算體系。
台電甚至在預算書中特別引用國際能源總署IEA《2026年電力市場報告》,指出到2030年,再生能源與核能合計將供應全球約一半電力,反映台電對核能角色的政策論述也出現明顯轉變。
這在數年前的台電年度預算書中很難想像。
900萬元不大 真正重要的是預算名稱
單看900萬元,和一座核電廠動輒數百億元的工程成本相比幾乎微不足道。
但這筆錢的重要性不在金額,而在用途。
「核能電廠自我安全檢查的耐震安全評估」正是核電廠如果要重新取得運轉資格,必須面對的核心安全程序之一。核電廠停機多年後不能按下開關就重新發電,而要重新檢查設備老化、耐震能力、管線、電纜、安全系統、緊急電源以及核燃料相關設施。
換句話說,台電已經開始花錢回答「核二、核三如果真的要回來,需要先做哪些事」。
這與純粹政策討論已有本質差異。
核三比較快 核二難度更高
目前核三的再運轉條件相對單純,台電已進行自我安全檢查;核二最大的技術障礙則是反應爐中的用過核燃料必須先移出,相關作業與乾式貯存設施進度會直接影響重啟時間。
經濟部先前已核定台電提出的現況評估,認為核二、核三都具有重啟可行性,但「技術上可行」不等於可以立即發電。接下來仍必須通過核安會審查、設備檢查與換照程序,核二還牽涉核燃料處理。
真正值得注意的,是政策方向已經改變。
台灣在AI資料中心、台積電先進製程及半導體產能持續擴張之下,用電需求往上;國際油氣價格與地緣政治風險又讓能源安全重新成為國安問題。在這種背景下,核能重新被放回電源選項。
116年度台電預算書第一次把這個轉向寫進白紙黑字。
接下來最值得追的不是政治人物又說一次「支持核能」或「反對核能」,而是三個具體問題:
核三自我安全檢查何時完成?核二反應爐燃料何時可以移出?台電何時正式向核安會提出換發運轉執照申請?
只要其中任何一步正式啟動,台灣核電重啟就會進入下一個階段。
(圖片來源:AI生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