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台中市議員黃守達18日在電台節目《新聞放鞭炮》表示,羈押現任議長不是輕率決定,必須經過檢察官聲請、辯護律師抗辯及法官審查。法院最終仍認定有羈押必要,顯示檢方提出的事證及串證疑慮具有相當分量。
黃守達說,檢察官聲請羈押時,不會提出偵查中掌握的全部證據,而是針對羈押必要性提出相應資料。被告及律師則可在法院抗辯,法官經過雙方攻防後,再判斷是否具有犯罪嫌疑重大、逃亡或串證等羈押原因。
羈押現任議長不是普通決定
「就算是一個現任議長,他正在選舉當中,法院仍然覺得非把他押起來不可。」黃守達表示,謝典霖具有現任議長身分,對地方政壇、議會及相關人士具有相當影響力。法院在這種情況下仍裁定羈押,合理推測檢方提出的證據應該相當充分。
主持人周玉蔻指出,檢方主張相關證人多與議長具有關係,若謝典霖在外,證人可能承受壓力,這也是羈押必要性的重要部分。黃守達表示,羈押制度的目的之一就是防止串供、滅證或影響證人,法院必須以具體事證判斷,不能只因政治人物身分特殊便免除羈押。
司法歸司法、選舉仍有變數
黃守達也提醒,羈押不是有罪判決,謝典霖仍受無罪推定保障。案件後續如何發展,必須依檢方偵查、是否起訴及法院審理結果判斷。
至於謝典霖能否繼續投入議員選舉,黃守達表示,司法案件與投票結果應分開看待。在案件尚未判決確定前,選舉資格及地方支持是否受到衝擊,仍將由法律規定與選民選擇決定。
(圖片來源:AI生成、翻攝畫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