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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長」遭「警告性開槍」!新聞人陳季芳:主謀恐「另有他人」!

2020.08.28
15:05pm
/ 放言編輯部 高逸帆

陳季芳直言,擺明「疑兇」是為了「別人」警告陳之漢,此所以為「疑兇」之「疑」:動手的是他,恨陳之漢入骨的「主謀」、指使者卻不是他。

 

知名網紅「館長」陳之漢今(28)日凌晨遭人連開3槍,緊急送醫後,手術成功、狀況穩定。新聞人陳季芳在臉書提出質疑,是誰要「警告」陳之漢?他說,該名嫌犯確實動手,但恨陳之漢入骨的「主謀」並不是該嫌,並建議刑事局必須介入「專案偵辦」。《放言》詢問陳季芳,刑事局偵辦的意義為何?陳季芳回應,刑事局介入不僅人力充沛、經驗豐富,也代表警方對於該案的重視。

 



陳季芳以《誰在警告陳之漢?》為題發表評論。他說,這件槍擊案,表面上不見玄機;「疑兇」伏擊後,毫不猶豫帶著手槍、子彈向警方投案。

 

「過程簡單,情節卻如幫派電影,黑影重重。」陳季芳指出,案前兇手計畫周密,不僅了解陳之漢的起居時間,又沉得住氣長時間默默等待最佳犯案時機,惟恐喪氣,甚至還喝酒壯膽。他說,這一切都顯示兇手害怕失敗,質疑「失敗的後果,可能比坐牢還嚴重。」

 

陳季芳表示,「疑兇」投案後,有恃無恐,不說話並且等待律師到來,犯案前的準備,以及犯案後的行為,都布局周全。他提出質疑,誰相信「疑兇」是因為性騷擾陳之漢未遂而槍擊行凶?「疑兇」是為了「自己」警告陳之漢?都要去坐牢了,警告還有什麼用?

 

陳季芳直言,擺明「疑兇」是為了「別人」警告陳之漢,此所以為「疑兇」之「疑」:動手的是他,恨陳之漢入骨的「主謀」、指使者卻不是他。

 

陳季芳建議,警方既然知道3槍為警告,這案子便不能草草結束;甚至由地方警局偵辦都顯得「大事化小」,刑事局必須介入「專案偵辦」。

 

《放言》詢問,刑事局介入偵辦的意義為何?陳季芳回應,刑事局介入,代表警方對這件案子的重視。他說,地方警局辦案多少有地區性的侷限;刑事局介入,人力充沛之外,還有經驗問題,畢竟刑事局是偵辦刑案的中心與重鎮。

 

談及館長在中槍後仍開直播的看法,陳季芳認為是「英雄氣概」使然,陳之漢不見得曉得自己傷勢,拚最後一口氣告知天下。

 

 

圖片來源:翻攝自陳季芳、飆捍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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