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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黨職選舉資格擬2年改1年 待23日執會拍板

2020.12.21
19:00pm
/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1日電)民進黨23日將召開中執會,討論黨職人員選舉辦法,幕僚單位建議將黨職人員選舉被選舉人、選舉人入黨限制,自2年下修為1年,此案仍待民進黨中執會拍板。


民進黨2日曾召開中執會,當時原擬鬆綁「黨職人員選舉辦法」地方黨部主委及黨主席被選舉人須入黨2年限制,由於台北市黨部主委仍懸缺,這條文被指為「吳怡農條款」,是為了拱新境界智庫副執行長吳怡農扛下台北市黨部主委。


不過,2日討論時,有中常委有意見,再加上黨主席蔡英文要趕赴其他行程,因此,該案下次中執會再討論。


民進黨23日將召開中執會,再度討論黨職人員選舉辦法。黨內人士指出,歷經2週匯整意見,有人反映是否修成1年,也有人認為選舉人與被選舉人的權利義務要有一致性,幕僚單位想辦法匯整這些意見,建議將黨職人員選舉被選舉人、選舉人入黨限制,自2年下修為1年。


此案仍待民進黨中執會23日討論才能定案,若通過,等於是回到2013年通過「排黑條款」前的狀態,也就是,包括全國黨代表、黨主席、中常委、中執委、縣市及直屬特種黨部黨代表、地方黨部主委、執行委員及評議委員選舉,黨員只要入黨1年就具參選資格、就有投票權。


黨內幹部指出,2013年之前,民進黨的主席、主委、全代、縣黨代表、其他黨職人員原本的選舉資格就是入黨1年;2013年時,外傳有黑道集體入黨事件,那時的中執會修改法規防弊,將入黨資格1年改為2年,同時,入黨辦法加入排黑條款,若加入組織犯罪或曾受組織犯罪條例判刑確定,連黨員資格都喪失;這次若修改黨職人員選舉辦法,入黨2年改1年,回歸到2013年前的狀態,要防範黑道集體入黨,其實用排黑條款就可以處理了。(編輯:蘇龍麒)109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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